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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9期
>
市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9-00023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9-30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19〕147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1155次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11:28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11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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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国庆期间及旅游旺季的来临,进山游客增多等实际情况,决定 10 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以及全省林业系统安全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林区干群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二)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四)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知识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
(五)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六)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三、计划安排
(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林业系统安全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
(二)开展森林防火典型事迹和火灾案件普法宣传。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各地森林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结合各地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等情况。突出祭祀用火宣传,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等情况发生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林区、进校园、进村入户”活动。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户的形式,进入林区村落、聚居点,进入每家每户。采取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板报、张贴《森林防火通告》、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册、宣传单,组织宣传车深入林区各乡村巡回广播,贴近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提高林区群众知晓度和自觉性;进入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宣传标识、标牌推广。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识的更新、维护。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在“川藏线”沿线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三)及时总结反馈。在宣传月活动中,各地要做好宣传相关信息(包括图片、音视频等)的收集、整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于11月1日前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灾害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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