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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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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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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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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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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9-09 09:47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9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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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全面检测我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切实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
  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城区14个防空警报点(西津街道办事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汪溪街道办事处、财政局、民政局、水利局、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公安局交管大队、宁国中学、城南学校、宁国市第二初级中学、工商银行、宁国市人民医院本部、阳光电力公司)的固定警报器发放警报。
  三、鸣放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鸣放规定如下:
  1.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2.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3.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此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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