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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4-00038 组配分类: 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乡村振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振兴我市“绿色经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27 发布日期: 2019-03-27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4-00038
组配分类: 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乡村振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振兴我市“绿色经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27
发布日期: 2019-03-27
【乡村振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振兴我市“绿色经济”
发布时间:2019-03-27 00:00 来源:市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市在优化过去林权改革有益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围绕推动林业资源转换为资产、转变为资金、转化为资本的改革方向,扎实推进新一轮林权改革,积极探索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路子,形成“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国家得生态”的三方共赢格局。
  一、改革主要做法
  (一)创新融资渠道,盘活林权资产
  一是创新融资方式。成立林权收储中心,负责林权抵押贷款前期审核把关、组织评估、抵押登记以及贷后出险的林权收储、交易以及变更等工作,由市担保公司为林农和林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林权抵押贷款担保。
  二是规范业务管理。出台《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支持小微林业企业、广大林农等林业经营主体,在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项目上扩大发展。目前已办理担保贷款2笔,共申请贷款额度2323万元,抵押经济林1209亩。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出台《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变现管理意见》,市财政按年度林权抵押贷款额1.5‰安排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收储风险补偿金,用于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和收储的风险补偿,实行专款专用。从资产评估、林权担保、逾期抵押林权处置、收储兜底、叠加商业保险等方面建立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
  (二)创新经营模式,推进规模经营
  一是推进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引导林农以林地经营权转包、租赁、合作、入股等形式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印发《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本市范围内,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在申请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事项时享有与林权证同等效力。截止目前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2本,登记林地面积270亩。
  二是开展股份制试点。在港口镇西村村、河沥溪街道平兴村开展集体林权“三权分置”股份制经营试点,共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发证78户84本,登记林地面积1067亩。其中西村村完成林地股份制经营面积3354亩,占该村集体林地面积的43%;平兴村完成林地股份制经营面积4180亩,占林地面积36%,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培育新经济主体。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制公司、家庭农场、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新型经济体,目前全市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近千家,经营面积占林地面积20%,恩龙树木博览小镇、林产品电子商务、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2018年,新增“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1家、“宣城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家庭林场”3家,申报国家级合作社1家。
  (三)创新配套机制,提升整体效益
  一是探索信息监测新机制。开展国家级公益林与森林资源一张图衔接、天然林区划落界等工作,划定青龙湾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板桥自然保护区、国有胡乐林场等区域经营范围。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实现市乡两级林业信息采集、利用、发布等互通共享,逐步完善林业信息集成指标数据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数据“消、长”实时动态更新。
  二是探索生态管护新机制。按照森林生态类型,细分涵养林区、经济林区、生态经济兼用林区、经济林区等四种类型林区。成立19支1200余人的灭火突击队,牢牢筑起森林火灾的防线。实行林木采伐公示制,推进天然商品林停止商业性采伐,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开展“绿剑行动”,全力整治毁林种茶行为,全市白茶生态复绿补植补造面积1.6万 亩。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公益林投保率100%,商品林投保率达95%。
  三是探索执法保障新机制。全面推行“林区警长制”工作,加强森林、林木、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建立“一林一警”责任制度,为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根据全市林区分布情况,建立三级“林区警长”体系,设立林区警长33名。
  四是探索践行林长新机制。在健全市乡村三级林长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林长制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推动林长向村民组延伸,共设置网格员704名,实现林长网络全覆盖,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建成乡级林长—网格长—网格员—农户的网状管理模式。
  (四)创新服务体系,方便林农林企
  一是组织服务再强化。新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权收储中心)窗口,通过公开遴选,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同时建立乡镇、街道林权管理服务窗口19个,确定村级林权信息员102名,形成“联接乡镇、覆盖村组、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完善林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办事程序和文本资料,将林权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项目纳入2019年度市财政预算。
  二是平台服务再升级。加强与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合作,将林权交易纳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林权流转网上挂牌交易。2018年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林权流转12起,林地面积1619.1亩,其中交易5起,面积49亩。
  三是技术服务再聚焦。建立植树造林、森防服务等林业专业化服务组织11家。成立山核桃、竹子等四个主导产业专家服务组,选派林业技术人员“一林两技”47名,举办病虫害防治等专题培训班10余期,出台年度科技推广服务工作方案和科技人员履职管理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向重点科技示范户赠送价值4万余元生物农药。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新一轮林改,实现了“三个促进”:一是促进林业发展。编制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形成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实现“以图管地”。现已建成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7个,涌现出方塘乡森林旅游、仙霞林产品集散中心、甲路“盆景文化园”等一批典型,实现森林旅游收入超3亿元。林业总产值由2013年的60亿元增加到126.8亿元,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由2013年的6000元增加到9240元,连续多年居全省林业产业发展首位。 
  二是促进林产转型。推进林业产业的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已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232家、森林人家23家、乡村民宿等新型经营主体112家;拥有林业企业200余家,其中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20余家,80%的林业龙头企业建立了种植基地,恩龙集团和詹氏公司基地面积超万亩。山核桃产业、竹产业、林下经济产业三大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其中山核桃总面积超过41万亩,年产量稳定在1万吨以上,加工企业发展到36家,主产区90%以上农户单项收入超万元;通过国家雷竹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验收,培育雷竹标准化示范基地1000亩;成立林下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林下多种经营面积达2500余亩,催生林下经济700余万元。
  三是促进资源保护。近年来,全市造林绿化面积大、质量高,仅2018年,完成人工林新造38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2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提升森林长廊158公里,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19次。目前森林覆盖率达77.8%,林木绿化率80.62%,森林活立木蓄积量878万立方米。
  三、当前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林权改革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需要直面存在的一些困难。一是金融支持林业力度仍然不够。虽然已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但由于林业投资成本高、周期长、回收慢,林产品市场波动大,融资主体按期偿还贷款能力往往受到一定制约,加上出现不良贷款后难以及时处置变现,回收贷款本息,因此金融机构对林权融资仍然存在担忧,惜贷情绪普遍。
  二是推进规模经营热度仍然不足。随着劳动力成本升高,林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回报率大幅度降低,造成社会资本对林业产业积极性不高。缺乏牵头投资林业的主体,且林农对规模经营意愿不强,从而制约了林权的有效流转,难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缺乏森林资源调查、林地征占用查验、采伐作业设计、林业案件鉴定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市仅有两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竞争力不强,且技术力量薄弱,评估程序难以规范。
  为此建议:一是继续完善主体改革,强化林权服务体系。加大基层林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相关政策熟悉度。通过走访等方式,对已发放到林农手中的林权证进行核实,确保信息无误。统一管理林权档案,完善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对还未解决的林权纠纷,认真进行调查、妥善处理。建立林产品交易市场、森林资源评估市场等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引导多方主体以租赁、拍卖、承包等形式参与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二是继续完善银林协作,建立自主经营机制。进一步探索林权抵押贷款运作模式,将商业性信贷与政策性信贷结合,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在林业保险中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提高林农林企抵御自然灾害损失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林农自主经营机制,充分保证林农在林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简化林政管理手续,引导林农自主选择合规合适的营林模式,提高林农的自主性,提高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是继续完善产业培育,拓展经营组织类型。提升山核桃、竹材、林下经济等产业规模化生产、生态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营销水平,招引林业产业深加工企业。深化森林旅游发展,发挥恩龙、詹氏现代林业示范区带动作用。
  推进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积极探索新型林业经营组织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鼓励以山林产品、资金、技术为纽带,采取家庭联合经营、租赁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形成“林保姆”型、“企业+基地”型、“种养一体”型和 “合作社+基地+农户”型等林业集约化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