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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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1908-00061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2019年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04 发布日期: 2019-08-2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1908-00061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2019年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04
发布日期: 2019-08-27
2019年宁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7 00:00 来源: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2019年宣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宣农办〔2019〕54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快速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面施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地合格证明等一系列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培育“三品一标”生产经营单位7家和规模以上农产品实现产品追溯,41套快检设备实时上传快检数据6300条以上,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追溯。

1.依据“三品一标”技术标准,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2.“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必须有效使用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并将其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

3.对具有包装能力的“三品一标”产品,必须实施“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二)乡镇农产品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现实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

充分发挥产地准出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每年每套快检系统上传检测信息数据,其中种植业产品不少于200批次,畜牧业产品不少于150批次,水产产品不少于100批次,特色农产品不少于100批次(见附件)。

(三)鼓励支持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将投入品等农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

四、实施主体

2018年8月—2019年10月获得“三品一标”证书(含复查换证、续展、再认证、转换期)并开展产品追溯,且接受农业部门监督指导、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正常生产经营的主体以及乡镇、街道监管站(检测室)。

五、实施办法

2019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项目共安排资金40万元(含2018年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质量安全认证项目结余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新培育“三品一标”认证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补助以及对乡镇、街道快检试剂耗材的采购。

(一)“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追溯补助

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完成7家“三品一标”认证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补助的目标任务。

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标准

指标一: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含复查换证、续展、再认证、转换期)。

指标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登陆注册国家追溯平台并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如实填报产品名称、来源、数量等基本追溯信息,生成电子身份标识;同时登陆注册安徽省追溯平台并及时、如实填报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等生产过程信息。

指标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管理制度,配备实施追溯管理的电脑、二维码打印机、扫码枪等必要装备条件,并规范做好追溯信息编码生成、使用与管理。对具有包装能力的产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在包装上加施“三品一标”标志和追溯标识编码后上市。

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补助标准

每个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复查换证)单位实现产品追溯的补助3万元;每个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或续展)单位实现产品追溯的补助5万元;每个获有机农产品认证(仅限中绿华夏有机认证)单位实现产品追溯的补助5万元(再认证单位实现产品追溯的补助2万元);每个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单位实现授权标志使用单位落实产品追溯的奖补10万元(登记申请人还应书面承诺,以后只授权实施产品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使用标志);同一基地,实行就高奖补原则,不重复奖补。

(二)乡镇快检试剂耗材采购

结余项目资金,全额用于乡镇、街道监管站(检测室)的快检试剂耗材等采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有关单位应承担相应工作职责,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

(二)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制定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追溯工程补助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管,加强人员培训。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追溯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省、宣城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由符合条件的“三品一标”认证单位自愿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补助单位及有关材料报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乡镇快检试剂耗材的采购应根据宁国市政府采购标准及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严格执行。

(三)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建立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考核。要求2019年8月底前完成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追溯,10月底前完成乡镇农产品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现实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重点加强对追溯工程项目实施指导和服务,适时开展重点环节的督促或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不发生效益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审计。项目资金审计包括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信息报送

市农业农村局明确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联络员,加强协调调度,加快推进实施进度,保障时序要求。6月份起,每月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月度分析材料及1篇民生工程信息稿(完成进度、实施成效及亮点特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