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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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9337/201609-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6-09-28 发布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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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6-09-28
发布日期: 2016-09-28
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28 00:00 来源:城管编制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划、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占道经营、施工渣土的行政许可和管理;负责城市各类户外广告、店面招牌的行政许可及规范管理。

(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使用和维护城市环卫设施。

(四)负责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及运行,承担城区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消纳处理,对垃圾产生的渗沥液进行达标排放。

(五)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六)行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排放生活污水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对住宅小区内乱搭乱建、占道摊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决算。

纳入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三、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717.5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717.5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7.83万元,降低8.36%,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0月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合署办公,自2014年10月起文明办从城管局脱离出来独立办公;二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减少支出。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1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57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6万元,占18.84%;项目支出2205.71万元,占81.16%。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7.5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717.5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7.83万元,降低8.36%,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0月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合署办公,自2014年10月起文明办从城管局脱离出来独立办公;二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减少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7.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7.83万元,降低8.36%。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0月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合署办公,自2014年10月起文明办从城管局脱离出来独立办公;二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1.86万元,占18.84%;项目支出2205.71万元,占81.1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7.83万元,比2014年增加17.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支出决算表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没有支出。其中:“行政运行”决算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7.83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33.10万元,比2014年增加7.1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3.69万元,主要用于局 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9.4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5.66万元,比2014年减少0.67万元,降低10.58%,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0万元,“提租补贴”决算5.66万元,主要用于局 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015年度决算2660.98万元,比2014年减少272.12万元,降低9.28%,主要原因是一是2014年10月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合署办公,自2014年10月起文明办从城管局脱离出来独立办公;二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城管执法”决算2660.98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管理、拆违专项、内河清理、城区环卫作业等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支出;公用经费21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56.5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奖励金、提租补贴。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