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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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1702-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20 发布日期: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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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20
发布日期: 2017-02-20
宁国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20 00:00 来源:宁国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水法律、法规的实施并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和有关部门配合研究拟订全市水利投资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制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及河道采砂费征收制度。

  4、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以及各项水规费的收交、使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辖区内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等经营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管理重点及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对我市河道采砂实施监管。

  9、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排灌、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工作。

  11、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负责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12、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13、承担全市水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国市水务局机关设办公室、水利科、水政科(行政审批科)、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4个内设部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政监察大队、、竹峰水利中心站、中溪水利中心站、青龙水利中心站、港口水利中心站、梅林水利中心站9个事业单位,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

  编制数71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4人,事业编制数57人。实际在岗职工行政13人,事业47人。行政离退休15人,事业离退休20人。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结合《宁国市水利“十三五”规划》,进一步谋划争取重大水利项目。进一步吃透政策精神,把握好国家投资导向,抢抓新一轮加大水利投入的机遇,谋划好各类水利项目。在认真编制水利“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力争更多的水利项目挤进国家、省、市水利“十三五”规划中去。2017年,加快万家水库(中型以上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挤进具体项目计划中去。推进《宁国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2017年前完成省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工程,加快城西湖工程建设步伐。

  (二)继续实施水利民生工程建设任务。2017年,计划完成8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验收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开展8小水利工程建设任务。  

  (三)认真做好水利兴修工作。切实做好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严格执行主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继续发挥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简易雨量站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每年的防汛抗旱和水利兴修工作,结合2017年汛期各乡镇的水毁情况,科学谋划制定水利兴修工作。积极组织全市水利兴修,力争在宣城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省“江淮杯”考核中获得更加先进的位次。           

  (四)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等大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城北防洪堤工程、双河西堤工程,坞村河堤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的防洪标准。推进东津河上游治理工程,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东津河河沥溪段河堤建设,推进中津河万福段河堤建设。按照我市编制的新一轮《中小河流进一步治理规划》,逐步实施城区及集镇重要堤防新建、加固任务。推进西津河2号橡皮坝、1号橡皮坝工程建设,预计2017年汛前完工。

  (五)推进小农水项目县、城区水环境等重大工程。完成全国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验收工作,积极推进小农水项目县建设,推进项目区霞西、甲路、竹峰、方塘等乡镇的小农水工程建设,积极完成2016年、2017年小农水项目县建设任务,并做好绩效考评和验收准备工作,总投资约7000万元。在此基础上,结合《“十三五”水利规划》和宁国实际,积极对上争取,力争更多项目落户宁国。积极争取安徽省节水灌区示范县项目,推港口湾水库灌区项目建设工作,搞好“引水进城”工程,从刘村坝引水到城区补充城区三条内河的水量,建设好城西湖工程,逐步解决小南河等内河水质问题,结合市人大、市政协1号议案,配合住建委完成城区三条内河的改造工作。   

  (六)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进一步落实管护专项经费,进一步推广购买市场服务的方式,确保管护有成效。依法做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工作,明晰经营权与管护权,做好产权证书发放工作,探索新机制,很大程度上改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重建轻管”现象,让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七)认真做好水政水资源综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宣城市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规划制及年度许可制”,进一步管好已经许可的15家砂场,今后对砂场实行更加严格的年度许可制。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做好取水许可等工作,完成宣城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的考核。按照要求,足额上缴各种水资源费,做好全市涉水纠纷的查处和涉水穿河工程的勘察、论证等工作。  

  (八)做好目标观管理考核各项工作。以机关党建为抓手,发挥好党组的统揽、指引、示范作用,突出党组的核心,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成招商引资、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信访、计生、党建、纪检监察、依法行政及效能建设等工作,切实落实好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各项任务,力争继续跻身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进一步提升水务局在全市的位次。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 4246.3485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4.0585万元,其他收入2602.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1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363万元、农林水支出4061.0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215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4246.3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44.0585万元,占38.72%,其他收入2602.29万元,占61.28%。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4246.3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5.1285 万元,占14.2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3641.22 万元,占85.75 %,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等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46.3485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176万元,占 1.93%;医疗卫生支出24.8363 万元,占0.58%;农林水支出4061.0731万元,占95.64%;住房保障支出 78.4215万元,占1.85%。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4.0585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176万元,占4.98 %;医疗卫生支出 24.8363万元,占1.51%;农林水支出1458.7831万元,占88.73%;住房保障支出78.4215万元,占4.78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0 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相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由于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82.0176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6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2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6.4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5.2244 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4.836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了0.2091万元,减少原因是因为人员正常退休。

  (四)“农林水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458.783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了1090.5197万元,减少了42.77%,减少原因为其他资金渠道安排。

  (五)“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78.421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了12.9497万元,增长了19.78%,增加原因为工资增长。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1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535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