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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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4-001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职防组办〔2024〕1号
生成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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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职防组办〔2024〕1号
生成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16:31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宁国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卫函〔2024〕92 号)文件和宣城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宁国市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 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主要内容,聚焦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普及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

  二、活动主题

  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任务分工

  1.市卫健委:负责全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乡镇、街道举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深入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案例宣讲,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五进”活动。开展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合规性检查,提升服务能力,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宣传周活动。

  2.市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负责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和职业病人救助保障等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

  3.宁国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在园区内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园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附件1,以下简称宣传用语);负责通知园区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

  4.市经信局:负责协调铸造、非煤矿山、民爆、电力行业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

  5.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建筑工地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

  6.市交运局:负责协调机动车维修企业、车站以及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行业,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或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

  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饲料生产、畜牧养殖业行业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

  8.市文旅局:负责协调全市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用语,并通知印刷行业企业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

  9.市应急局:负责协调辖区内加油站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并通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海报。

  1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大中型餐饮单位、药品零售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

  1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在辖区内主要路口和社区、小区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负责通知辖区内各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并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海报。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集中对管理人员、劳动者开展一轮职业健康保护法律知识及职业健康防护培训,广泛听取基层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治理。

  五、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各项活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相关单位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2. 各单位要积极收集活动有关图片、视频等资料,并于5月1日前将活动资料及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邮箱(562511048@qq.com),联系人:黄娟,联系电话:4037167。

 

附件:1.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3.2024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2.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3.体面劳动,健康工作,快乐生活

  4.保障劳动者健康,助力健康中国

  5.守护职业健康,同享幸福人生

  6.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7.建设健康企业,争做健康达人

  8.关注职业健康,守护最美劳动者

  9.预防职业病危害,守护劳动者健康

  10.提升职业健康素养,助力高质量发展

  11.打造健康劳动者队伍,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12.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4.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15.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附件2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附件3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形式(次数/人数)

合计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次数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次数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数

 

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制作宣传视频份数

 

出动宣传人员数

 

宣传受众人数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