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304-00126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0 发布日期: 2023-04-1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304-00126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0
发布日期: 2023-04-10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10 09:07 来源: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36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