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基层政务公开> 知识产权>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使用管理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4-00003 组配分类: 地理标志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 2024 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4-00003
组配分类: 地理标志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 2024 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关于开展 2024 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08:50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局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综合执法大队:

       为加大春茶保护力度,优化茶叶市场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 2024 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现就相关工作部署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春茶地理标志保护,有力实现“质量特色有保证、专用标志有监管、侵权假冒必查处、营商环境更优化”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2024 年 4 月 7 日至 5 月 30 日。

      三、保护重点

      重点加强对春茶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春茶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加强对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做好相关执法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更新保护名录。要因应新的春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商标注册及用标企业变化,及时更新本地区春茶地理标志及其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信息、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名单、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春茶地理标志信息、相关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人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生产企业名单等,非春茶产地也要为公众获得相关信息提供渠道指引和数据支撑。

     (二)加强春茶保护宣传。采取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户外宣传阵地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宣传活动,普及春茶基础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侵权假冒案件,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识别常识和维权能力。同时,要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汇集广泛的监督力量。

     (三)整合联动保护力量。要主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生产地、销售地以及流通环节涉及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春茶地理标志保护闭环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线下集散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市场主体优势,在业务指导、信息交换、线索发现、举报投诉等方面开展有效合作,增强春茶地理标志保护成效。

     (四)加大行政保护力度。要强化对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的监管和执法指导,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春茶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不符合春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行为;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的行为;侵犯春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权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侵害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预案准备,加强对与本地区有关的春茶地理标志舆情收集与动态监控,提升舆情处置效率。

各单位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和当地党委政府。宣城市年度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件报送目录及信息表请于 5 月 30 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乐四宁     联系电话:402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