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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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3-00041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部门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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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部门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部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8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部门评价报告公开内容为PDF格式,请点击附件进行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1 扶持企业发展专项(第二批)
2 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资金(经开区第一批)
3 质量抽检及标准化所建设等工作经费
4 2023年药械妆安全监测专项资金
5 扶持企业发展专项
6 南门桥农贸市场资产盘活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7 综合执法办公室人员及工作经费
8 商事制度改革费用
9 食品安全监管和综合协调
10 质量发展、公平竞争、打击传销和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费用
11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贴



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财绩〔2024〕127 号《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市场监管局 2023 年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

      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宣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管理。(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监督安全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职责。(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15)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图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17)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组成、人员结构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2)人事教育科。(3)财务装备科。(4)政策法规科。(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6)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7)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8)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9)质量与广告监督管理科。(10)标准计量科。(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12)12315 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13)价格监督检查科。(14)知识产权科。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龙湾市场监督管理分局。(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津市场监督管理所。(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沥溪市场监督管理所。(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 123 名,事业编制 46名。领导职数: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总工程师 1 名;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所长(局长)1 名,副科级。内设机构科长职数 16 名(含工会主席)。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在编人员共计 152 名,总人数未超过

文件规定的编制人数。

      (三)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核实数据。对 2023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进行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 2023 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重点查阅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3、实地查看。现场调查走访项目实施情况。

       4、归纳汇总。对预算执行与追加情况、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二、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市场监管局 2023 年部门预算收入 6542.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12.92 万元,项目支出 3129.37 万元。

     (二)支出情况

      市场监管局 2023 年部门决算支出 6542.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12.92 万元,项目支出 3129.37 万元。

     (三)预决算公开情况

      按照中央、省、地及市关于预决算网上公开相关要求,本单位 2023 年预决算在本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并公开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数少于编制数;“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减少,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局 2022 年度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部,2023 年度则无此事项。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圆满完成了当年的任务目标,按照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单位合理控制成本,财政拨款支出按上级要求控制,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预算管理方面,市场监管局按照 2023 年初制定的单位预算方案,无论是在资金、项目还是在支出模式、支出结构上,都严格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预算的目标。2023年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财务工作,对一定时段的项目经费及具体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及部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

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二)执行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市级部门要求, 科学合理编制次年项目预算,并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当年各项支出。2023 年市场监管局决算支出 6542.29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 436.33 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 2023年按相关政策规定拨付了企业奖补资金;二是追加了质量抽检及标准化所建设等工作经费;三是中央拨付了药械妆安全监测专项资金。

      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2023 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支出 39万元,实际支出 39 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 10.49 万元。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 1:坚决守住食品、药械安全底线。

     1、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食安守护”、“两超一非”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实现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年度风险分级率 100%。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累计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3 家、注销 3 家、核发 7 家、延续 8 家;推进质量安全提升工程,3家已通过 haccp 或 22000 管理体系认证,2 家企业正进行追溯体系建设,149 家小作坊持续开展规范提升。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已完成抽检 1010 批次;组织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小程序抽考工作,完成率达 100%。加强入网餐饮监管,辖区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店 872 家,监督检查 872 家,覆盖率 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备案率)100%,指导使用食安

封签 170 万张,覆盖率 100%;加强餐饮加工监管,结合“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聚焦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提升,打造“清洁厨房”,推广采用 4D、5 常、6T 等管理方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1 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餐饮企业 3 家;加强社会共治共管,开展“你点我查,随机查餐厅”活动 2 次、检查单位 6 家,涉及网红餐厅 6 家。

      2、加强药械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用药环境。共有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分别为 19 人,协管员、信息员分别为 122 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县级药品零售证件办理 40 件,市级委托办理其中药品经营许可证 98 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 120 件。宁国市现有注册执业药师共 383 人,按宁国市现人口 38 万人计算,每万人口拥有执业药师 10 人。强化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中药饮片、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疫苗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应急管理能力,扎实推进不良反应监测。2023 年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529 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 753 例,占比 49.2%,严重的报告 121 例,占比 7.9%;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 397 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171 例。

      目标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着力构建以随机抽查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宁国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宁国市市市场监管领域 2023 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召开了宁国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

       2、构建我市双随机“两库一单”监管平台,收录九百余名执法人员、五万余户监管对象、两百余项(细类)检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和年度抽查计划,实现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执法事项全覆盖。截止到十一月底,所有任务均检查完成并公示检查结果。联合抽查占比 86%,抽查问题

发现率 49%,信用风险分类 100%。

       3、发挥信用惩戒作用,对不诚信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90 户,将 645 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引导62 户企业对企业信用进行修复,消除信用影响。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将 2022 年新登记企业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作为辅导重点,共召开 4 期年报辅导会,为 617家企业送法上门,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为 95.82%、98.31%、99.74%、98.10%,超额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85%的目标任务。

       目标 3: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1、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截至目前已完成46家知识产权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金额4.9858亿元,其中,专利权质押 35 家,质押金额 3.4858 亿元,商标权质押 11 件,质押金额 1.5 亿元。

      2、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市级知识产权培育工作。共帮助 20 家企业完成省级第二批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工作,8 家企业完成宣城市首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工作,5 家企业完成市级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2家企业完成2023年度宣城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持续推进高端装备及耐磨铸件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导航项目已完成验收并举办了成果发布会。每月对全市发明专利缴费状况、权利转移等数据进行监控,并提醒督促企业及时缴纳年费,力争从源头上减少发明专利流失。

      3、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2023 年我市企业发布行业标准 1 项。目前已引导 1 家养老服务企业参加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企业 2022 年度在标准化方面工作的政府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对 14 家企业奖励 322 万元。

      目标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法治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

      1、强化日常监督执法。全局各办案机构共立案 479 件,其中食品类案 323 件,药品类 25 件,医疗器械类 17 件,化妆品类 17 件,特种设备类 6 件,产品质量类 16 件,侵权类12 件,广告类案件 18 件,价格类 13 件,计量类 11 件,登记类 8 件,消费维权类 2 件,反不正当竞争类 2 件,其他类

9 件。

       2、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审查共审查各类上会议题 40 余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文件 7 件。

       3、强化消费维权。2023 年,共接受消费投诉举报 2466件。其中投诉 2114 件,举报 352 件,目前办结 2101 件。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联合宁国市“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产品集中销毁,销毁产品货值金额 309.29 万元。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截止目前我市认定命名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103 家,2023 年新增 29 家。宣城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11 家, 2023 年新增申报 7 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 家,2023 年新增 1 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存在不科学、不合理情况,导致年初预算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如政府采购预算、公用经费预算等;

       2. 资产管理存在一定缺陷,未及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部分已报废资产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固定资产出现账实不符。

     (二)意见建议

      1、 结合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的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中途调整,保持部门预算的严肃性;科学合理的对预算资金进行项目分类,以便与实际支出进行对比分析,准确编制年度决算,有效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式管理,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报废、调拨、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核销,确保账实相符。

      3、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