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3-0013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5 发布日期: 2024-03-2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3-0013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5
发布日期: 2024-03-25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00:0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5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10月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在南山街道、西津街道超出用地批准红线2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3平方米建设用地2057平方米)用于硬化建设市政道路。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702003255973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肖**
处罚结果对擅自占用土地共计2360平方米用于市政道路建设的行为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罚款23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25
处罚机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