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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1702-0002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5 发布日期: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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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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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5
发布日期: 2017-02-15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来源:宁国市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7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015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政办〔2015〕63号),对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批示,张高丽副总理强调了“随机抽查事项要在年内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明年年底前要实现全覆盖”的任务要求。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

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力争实现全覆盖,使随机检查成为实施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

三、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和检查时,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活动。

四、实施细则主要规范的内容

(一)工作原则和层级任务。明确了“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谁公开”的原则,防止多头检查、反馈不及时、结果不公开等问题的发生。明确省,设区的市,以及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各自层级、管辖区域内不同的监管职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关系。

(二)建立事项清单和名录库。规定了如何建立“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工程项目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设立执法检查计划制度。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权和监管工作实际,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检查计划的内容,特别是对检查比例、频次进行了要求,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规定执法检查方法和程序。从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组成调查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处理、检查报告形成、结果反馈与公布等方面,对执法检查活动做了规范。

(五)加强执法监督。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