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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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401-0016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河沥溪街道 2024 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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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河沥溪街道 2024 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09
【负责人解读】《河沥溪街道 2024 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9 10:49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河沥溪街道 2024 年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依据及工作目标是什么?

   1、制定的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

   2、工作目标: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改革,推进骨灰生态节地安葬和公墓集中安葬,提升生态节地安葬比例。


   二、为保障工作落实,街道在工作安排上有哪些举措?

   1、高度重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安排具体的工作人员。

   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人员去世信息的掌握,第一时间就派人入户宣传,引导群众采用生态安葬的方式。

   3、开展巡查,加强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高速沿线、省道沿线、重点项目、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内有碍观瞻的老坟旧坟进行综合治理,引导群众迁址公墓。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新建、违建坟墓要上报上级部门。

   4、提升水平,加强管护,严格公墓建设标准,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加快村级公墓安葬数据实时录入及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要适时地调整公墓价格,规范收费行为。


   三、集中安葬的补助政策有哪些?

   (一)上级政策

   1、对自愿将辖区规划控制区域内确实有碍观瞻的旧坟迁移到经审批公墓内集中安葬的,按照单穴 1500 元、双穴2000 元标准给予补助;另补贴起坟费 300 元/每棺。
   2、对公路、铁路、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旧坟,采取绿化、深埋处理的,给予 200 元/棺补助。
   3、具有我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我市殡仪馆火化并安葬在我市城乡公墓的,给予每棺 1000 元补贴。
   4、具有我街道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后,骨灰采取水葬以及在城乡公墓内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不留坟头、不单独立碑生态安葬方式的(树葬、花葬、草坪葬具体指将逝者的骨灰用可降解的骨灰盒或直接将骨灰散放在穴位中,地面栽花、种草或植树,不单独立碑),给予 2000 元/例奖励。本项奖励和惠民殡葬基本补贴同时享受。

   (二)本级政策

   符合上级政策条件的,优先申请上级政策;不符合上级政策条件的,由本级政策兜底。
   1、新增骨灰安葬到公墓内,并自火化之日起一个年度内对已建老墓自行拆除的,按照老墓单穴 2000 元、双穴 3500元给予奖励,另补贴 300 元/棺起坟费。对于已建老坟中已安葬一棺,另一棺进入公墓的,老坟又暂不拆除的,不进行补贴。若老坟不愿自行拆除,由村委会组织拆除的,拆除费用从奖励资金中扣除单穴 500 元、双穴 1000 元奖励到村。

   2、举报辖区内新建活人墓等乱埋乱葬行为,经查实的,并予以拆除完成的,给予举报人 500 元奖励。


   四、群众申请惠民殡葬奖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经办人(逝者的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到逝者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个人。若老坟同意拆除,但因故难以自行拆除的,可委托村委会组织拆除,奖励资金拨付到村。

   2、老坟拆除奖补资金需提交:公墓证复印件、购买公墓单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老坟同一位置拆除前、拆除过程中、拆除后三张图片。


   解读机构: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

   解读人:吴富炎

   联系电话:430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