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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1908-0007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9-26 发布日期: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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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9-26
发布日期: 2017-09-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26 00:00 来源:安徽省经信委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2017年1月6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皖政〔2017〕3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和意义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特征,也是当前制造业竞争的主战场。技术大变革、产业大融合、企业大创新正在形成“三大机遇”,云经济、分享经济、社群经济等新经济形态蓬勃发展,小型化、个性化、专业化成为潮流,新的增长动能正在加速形成,为我省制造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和弯道超越创造了“机会窗口”。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和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以及《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颁布实施等,既为我省工业发展做出了科学的部署,也为制造强省建设注入了持久的动力。当前我省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4.64,升至全国第8位,位居中部第1位,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步伐不断加快,但仍存在平台支撑不足、应用水平不高、安全保障有待增强、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我省制定出台《意见》,必将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起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重大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我省“双创”活力、加快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有利于新旧发展动能和新旧生产体系的转换,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有利于协同推进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我省制造强省建设。
    二、《意见》的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分业施策、企业主体、效益优先的原则,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为抓手,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培育融合发展新模式,夯实融合发展新基础,营造融合发展新生态,充分释放“互联网+”的力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重一创”建设,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省。
    到2018年底,我省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5%;相比2015年底,工业云企业用户大幅增长,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2%,库存周转率提高25%,能源利用率提高5%。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90,突破一批可实际推广、替代传统应用的制造新技术,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效应较强的制造新模式,催生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制造业新业态,培育一批融合发展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
    三、《意见》的主要任务
    《意见》的主要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二是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三是强化融合支撑能力建设。
    (一)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
    一是推进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支持汽车、电子信息、家电、纺织服装等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开放利用“双创”平台聚集各类资源,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密切与中小企业的分工协作,打造产业链竞争新优势。
    二是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完善各类中小企业网络平台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企业征信、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积极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
    三是加强工业云与大数据应用。加快各类工业云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鼓励创新工业云服务内容与模式,推动工业设计模型、数字化模具、产品和装备维护知识库等研发、制造和服务资源的集聚、开放与共享。加快开发和应用工业大数据,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验证、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应用。
    (二)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一是组织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在机械、汽车、电子电气、食品、纺织、家电等领域加快实施“机器换人”,积极推进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家电等领域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试点。
    二是推广网络化制造模式。重点在汽车、电子信息、家电、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网络化协同制造示范,实现上下游制造企业的信息共享、实时交互。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重点在工程机械、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推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试点,不断拓展产品价值空间,推动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
    三是鼓励企业跨界合作。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优势互补,推动产品革新、模式创新和业务转型。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
    四是培育工业电子商务。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在制造、营销、物流等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生产流通的高效协同。鼓励企业发展和应用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并引导平台向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加工定制、技术服务、网上交易、跨境贸易、物流配送、跟踪追溯、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延伸。
    (三)强化融合支撑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纤网络拓展升级,建成覆盖城乡的4G和重点区域的WLAN高速无线宽带网。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需求,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和众创空间的宽带网络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通高速带宽专线服务,逐步实现智能设备、业务流程、数据和人的互联互通。
    二是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特色集成电路制造,不断提升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水平,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智能语音和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处理、智能决策控制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探索发展量子通信技术,加快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工业软件。
    三是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支撑能力。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试点示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推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发展两化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广泛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提升等工作。
    四是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具有专业资质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督促指导重点领域工业企业逐项落实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法律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
    四、《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双创”,激发企业活力。
    二是强化项目带动。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结合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项目谋划,建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库。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加强调度推动,狠抓项目落地。
    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利用省财政现有资金渠道,研究建立省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四是加强金融支持。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地设立续贷“过桥”资金,全面开展“税融通”等金融服务,增强制造企业融资能力。优先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发债,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扩大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规模。
    五是加强用地用房保障。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鼓励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为致力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
    六是强化人才支撑。鼓励省内高校加强“互联网+”相关学科建设,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学徒制试点,加强制造业与互联网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在企业中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吸引具备创新能力的跨界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七是推动开放发展。深化与中央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和外企合作,引导省外资金、技术投向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领域。鼓励优势企业开展跨境技术合作、并购和投资,利用全球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支持和促进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五、《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抓紧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