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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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402-0004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对养殖家畜问题的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6 发布日期: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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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对养殖家畜问题的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6
发布日期: 2024-02-26
对养殖家畜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4-02-26 14:48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电反映:要求经办单位依法处置余某污染河水问题以及没有经营许可证屠宰售卖家畜问题。

答复: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会同梅林政府、梅林村工作人员到养殖户余某处调查了解情况,该户目前存栏10头仔猪,未建有专用畜禽粪污沉淀池,生猪尿液经管道流入厕所化粪池,12月以来,因过年杀年猪及亲朋好友需要屠宰了若干头生猪。经现场勘察,现有厕所化粪池不能满足生猪养殖的需要,督促养殖户要在梅林镇及我局指导下新建沉淀池,养殖污水不得流出;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养殖户因过年及亲朋好友需要屠宰生猪,不予处罚,要求养殖户要做好屠宰造成的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