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402-00070 组配分类: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402-00070
组配分类: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分配标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4-02-07 15:51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原则上70%以上用于土地治理项目,30%以下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具体投入比例根据各省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要求确定。农业综合开发应逐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中科技投入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