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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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401-00074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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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宁国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26 20:24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电话:0563-4022789-3575,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落实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目录体系,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录入工作,着力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条(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87条)。其中,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20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22条,决策公开信息13条,执行和结果信息202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32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5条,新闻发布会信息5条, 监督保障信息28条,应急管理信息24条。并通过省长(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途径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发布回应关切信息(主动回应、互动回应)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1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程序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并获得申请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根据警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宁国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确定牵头警种部门,明确责任单位职责,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为更好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作用,宁国市公安局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切实保障各类平台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1、总体情况:一是做好自查整改。及时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清单化、项目化要求,下发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强化专项整改。高度重视政府第三方测评,针对测评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找出症结,及时整改。

2、工作考核情况: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宁国市公安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要求,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社会评议情况: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指南,提升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需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还不够平衡,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宁国市公安局将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承担的市政府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2、对标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