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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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36D/202311-0002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29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36D/202311-0002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29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9 16:23 来源:宁国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保障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政务公开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行政许可的公开情况;行政处罚程序的公开情况;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情时间的公开情况;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便民措施的执行情况;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追究公开情况;各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等。

第五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当年度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有关科室、二级机构和科长(主任)、二级机构负责人的评先资格,同时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委政务公开领导组。

第七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八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公众评议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也可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组织进行民意调查;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有关专家进行。

第九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行政机关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十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是否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

(二)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坚持新闻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社会评议情况,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四)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

(五)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一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程序:

(一)印发社会评议通知或在政府网站、相关查询平台刊登社会评议告示;

(二)编制社会评议测评表格;

(三)确定参加社会评议人员;

(四)组织参评人员查阅资料,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五)发放、填写、回收社会评议测评表;

(六)汇总(含网上测评)社会评议情况,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

(七)根据社会评议结果,作出恰当处理。

第十二条 社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议结果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