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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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401-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医保局2024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4 发布日期: 2024-01-14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401-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医保局2024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4
发布日期: 2024-01-14
宁国市医保局2024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01-14 16:52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备注
宁国市梅林镇梅林村上街卫生室  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 PDY70087634188119D6001 宁医保处字〔2024〕第1号  欺诈骗保 套取医保基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 责令改正,退回基金损失,并对查实的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行为套取基金并已拨付的金额17528.63元,予以1.5倍罚款26292.95元;对查实的虚构医疗服务并已拨付的金额491.98元,予以3.5倍罚款1721.93元,合计28014.88元。 二0二四年一月三日 处罚决定日期+1年
宁国市梅林镇花园村卫生室 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 PDY70080934188119D6001 宁医保处字〔2024〕第2号 欺诈骗保 套取医保基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 责令改正,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并对查实的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行为套取基金并已拨付的金额1815.12元,予以1.5倍罚款2722.68元;对查实的虚构医疗服务并已拨付的金额186.54元,予以3.5倍罚款652.89元,合计3375.57元。 二0二四年一月十日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施青顺

个人

身份证号

3425************17

医保处字〔2024〕第3

欺诈骗保
套取医保基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退回基金损失(已由稽核部门追回),并处以骗取金额3.5倍罚款33201.63元




二0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处罚决定日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