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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401-00015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2023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401-00015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2023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宁国市2023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08:15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2023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一、执行情况

预算下达率:2023年我市接收直达资金总额62662.90万元,指标分配率100%。其中接收中央直达资金指标金额55825.51万元,省级直达资金指标金额3642.60万元,宣城市配套资金260万元,宁国市本级配套资金2934.79万元,均已及时下达分配。

支付进度:2023年我市直达资金支付60836.76万元,总支出进度97.1%,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54120.91万元,支付率96.9%。

二、经验做法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标对表上级对直达财政工作要求,宁国市财政局成立直达资金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责任及任务分工,专项推进直达资金,全力推进我市直达资金工作进程,努力提高支出质量。

定期会商,部门联动。建立财政与主管部门常态化会商、定期通报制度,健全直达资金监督协调、信息共享、成果互用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出台政策,按月通报。出台《宁国市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办法》,按月通报各单位转移支付资金(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对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对支付进度严重滞后序时进度的单位下达“直达资金工作提示单”专项督促部门依法依规加快推进。

常态监控,实时处理。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机制,专人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坚持直达资金预警监控、业务督促日监控、日通报、日提醒。

联合纪检,专项督查。每年度市财政联合市纪委监委,制定财政直达资金专项督查实施方案。通过直达资金专项督查,以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确保我市财政直达资金及时、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转。

三、政策成效

筑牢稳岗平台。一是组织职业技能培训5797人561.87万元,其中发放徽菜技能培训补贴12.76万元。二是81人获得公益性岗位补贴188.57万元,兜底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三是积极兑现949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补贴资金330.43万元。四是拨付基层特岗105人资金117.89万元,五是针对性提供职业介绍、就业补贴、创业培训等就业帮扶措施,补助资金92.61万元。六是拨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28.32万元,惠及308人。七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拨付54.67万元,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和公共就业平台信息化建设151.3万元。八是组织职业技能大赛,拨付11.34万元。

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549万元。2023年,全市82418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到龄人员6.79万人,基础养老金做到应发尽发,发放率100%。

二是发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1.34万元惠及1280人次困难家庭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3365.1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校舍维修等,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切实保证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持续保障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633.6万元惠及25万余名参保居民,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有效防止了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接收城乡医疗救助中央直达资金240万元,截至12月底,已支付240万元,支付率100%。为特困、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各类救助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惠及20219人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实现医疗救助兜底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12万元。其中: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34万元,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我市已于12月中旬完成专项资金支付134万元,支付进度100%。另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078万元。已于9月底前已完成专项资金支付1078万元,支付进度100%。

激发市场活力。2023年,通过普惠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贷款9369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82万元,惠及市场主体434户。2023年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6100万元,增加了企业现金流,缓解了资金压力,有利于我市企业扩大再生产、增加项目研发投入,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支持基层运转。收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736万元,已全部重新分配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兜底和智慧校园建设教育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铺牢基础设施。2023年市交运局接收中央直达资金6589.8万元(包括中央燃油税费资金3753.8万元、中央车购税资金2836万元),用于支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5057万元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532.8万元。已于11月底全部支付,支付率100%。

推进乡村振兴。一是2023年接收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中央资金350万元。其中87万元用于云梯畲族乡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以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63万元用于胡乐国有林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200万元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用于支持甲路镇石门村经营性资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溪镇狮桥村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梅林镇凤栖茶产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二期)、仙霞镇盘樟村宁国市智慧云仓服务中心4个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完工,资金全部支付。

二是2023年接收中央财政资金农田建设资金1578万,用于实施1.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努力实现粮食稳产、增产。目前已支付1221.57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等待上级组织验收后按照合同付款。

四、监管情况

坚持直达日监控:2023年及时督促处理红灯黄预警3个,认定正常3条,整改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27条。

全年惠企利民数据:2023年我直达资金惠及企业279家,惠及企业次数375次,惠及企业补助金额1853.26万元;直达资金利民惠及人员260477人,惠及人次632701人次,惠及人员补助金额2224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