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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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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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宁国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08 16:26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9月6日,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国市支行、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印发了宁国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

一、决策的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皖财金〔2022〕1065 号)、《宣城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财金〔2023〕300 号)精神,深化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更好服务一产“两强一增”行动,便捷金融活水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原则,依托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路径,试点实施“农业保险+-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和组织体系,深化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基金等金融工具联动,形成“政银保担基”紧密合作、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政策链、多链协同的农村金融服务新机制,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投入“三农”领域,更好服务一产“两强一增”行动,提高农业产业的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 试点方案》(皖财金〔2022〕1065 号)、《宣城市“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 试点方案》(财金〔2023〕300 号)精神,我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进入乡、镇、街道及村镇召集相关人员座谈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3年8月份形成书面意见,经过相关部门会审,最终于2023年9月,印发了该办法。

四、试点的基本目标

基本目标是:2023年行政村保险(金融)服务窗口建设根据具体行政村情况分批分阶段完成。到2024--2025年,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力争全市全面推开。到2025年全市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金融产品更加丰富,涉农主体金融素养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信贷、担保、期货、基金等支持作用有效发挥;金融资本与“三农”产业、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深度耦合,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显著增强,从而达到推动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利用农业保险为依托,融合担保和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农民及个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得到落实, 简化融资程序,做到“见保即贷”“见担即贷”“见贷即担”政银保担,提高审批时效,降低担保费率、风险容忍等;

二是利用农业保险,融合基金业务,增效行动, 市相关部门积极向保险机构推荐优质投资项目,多渠道遴选推荐符合投资条件的重点农业项目,扩大对农业项目的融资;

三是利用农业保险,融合期货业务,推动农业项目保价行动, 增加避险功能,从而推动农业产业提高金融风险抵御能力;

四是利用农业保险,结合绿色农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品牌溯源、环境污染、耕地地力指数、天气指数等绿色保险,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两品一标”农产品保险,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向绿色化方向转型,达到农业产业与市场良性循环;

五是利用农业保险,融合林长制改革对农业产业中的特色产品,如我市的油茶、毛竹、香榧、黄精、山核桃等创新保险,推林业保险产品体系,提高这类农业产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风险。

六、试点工作的创新举措

一是打造规范化农村金融服务载体。整合现有试点镇村三农保险服务站点,2023年由承担宁国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保险公司负责第一批试点乡镇“乡村振兴”保险(金融)服务站(窗口)建设。鼓励各家银行、担保、证券、期货等机构积极参与,参与机构应调剂或配备必要的金融服务设施,按照统一要求制定业务办理流程,配备办公设备;

二是对接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平台。依托保险机构APP系统开发“农业保险+”模块,鼓励保险机构信息系统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农村金融服务平台(裕农通)、党建引领信用村信息平台、党建引领码上办等对接,实现“一网通办”,简化操作流程;

三是拓展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依托乡村振兴保险(金融)服务窗口,在协助办理保险、信贷、担保等金融业务的同时,可协助办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查询、小额现金存取款、金融政策宣传咨询等业务,实现农村基本金融服务“不出村”。

四是加大担保力度和财政补贴。鼓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在风险共担前提下,运用农业保险保单为前提,统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宁国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首次贷款,按照原则上不超过50%的部分予以贴息。

五是降低融资门槛。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对符合政策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申请,及时受理、发放。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管理。

七、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主要措施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统筹组织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试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范围,统筹研究,协调推进。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实现上下联动。市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工作统筹和推进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负责研究政策举措、落实推进试点以及实施情况反馈等工作。各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管,负责协保员业务培训。试点乡(镇)、村(居委会)履行属地责任,协同组织并发挥协助服务作用;

三是加强督导评估,持续跟踪问效。市财政局会同市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单位,及时跟踪试点情况,定期开展调度通报,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反馈相关任务落实的数据和信息。试点行政村可将此项试点工作纳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见效。

八、解读机关

宁国市财政局(地方金融局)金融科

解读人:范祎林、龚丽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41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