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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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02-0036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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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17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2-17 10:03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改进和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和保障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和宣城市献血办相关工作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市直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20日。

  市直单位可通过宁国市党政办公平台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至宁国市卫健委公文。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ngwsjyfk@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邮编:242300;联系电话:0563-403781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雷小龙;  电话:4037810。

  附件:

  1、《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宁国市卫健委    

2023年2月17日   






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公共交通运营公司、各有关风景区、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持续改进和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和保障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和宣城市献血办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我市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以享受3 项激励政策(以下简称“三免”政策 )。具体政策内容为:
  (一)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和公交车辆。具体为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宁国市民安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正在运营的常规公交(不含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
  (二)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具体为宁国市青龙湾风景区、宁国市山门风景区;
  (三)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具体为宁国市人民医院、宁国市中医院、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中心和19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政策范围
  在安徽省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一)在安徽省无偿献血10 次(献血量 200ml为1次,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为1次) 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在安徽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 5 年且累计时间超过 1000 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的志愿者;
  (三)在安徽省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 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
  三、组织实施
  (一)市卫健委(市献血办)负责对符合条件享受“三免”政策的个人发放《宣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凭《荣誉卡》享受政策;
  (二)在公交系统“一卡通”实施前,《荣誉卡》持卡人可出示《荣誉卡》和本人身份证免费乘坐市域内公交车辆。“一卡通”实施后,《荣誉卡》持卡人使用本人第三代社保卡刷卡免费乘坐市域内公交车辆;
  (三)《荣誉卡》持卡人在市域内到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游览、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均需同时出示《荣誉卡》和本人身份证,方可享受“三免”政策;
  (四)“三免”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一、起草背景

  无偿献血是依靠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事业,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实施无偿献血奖励对提升献血者的满意度、获得感,营造人人尊崇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对全省无偿献血激励政策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拓展无偿献血者享受激励政策范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无偿献血的激励政策,持续改进和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我市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2023年2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卫传(2023)57号),根据以上文件及宣城市卫健委关于全面落实无偿献血激励政策有关要求,市卫健委起草《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我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具体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以享受免费乘坐正在运营的常规公交、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等三项激励政策。二是明确我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享受范围。如:在安徽省无偿献血1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在安徽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5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的志愿者;在安徽省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等人员。三是明确《宣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的发放和使用规则和我市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正式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