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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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312-0004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3年12月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3-12-31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312-0004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3年12月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3-12-31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3年12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31 09:37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朱宗益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5237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65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1月29日16时3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朱宗益在宁国市百信俪郡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汉堡)。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1月29日16时3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朱宗益在宁国市百信俪郡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汉堡)。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的罚款。 0.030000 2023/12/01 2023/12/01
宁国市金伙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8L869919 姚国义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66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1日22时25分,城管南山中队巡查发现:宁国市金伙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宁国市万福路环能建设对面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行为已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1日22时25分,城管南山中队巡查发现:宁国市金伙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宁国市万福路环能建设对面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行为已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的罚款。 0.600000 2023/12/05 2023/12/05
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TJ9R90E 吕宁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67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8日15时3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皖PC1199运输车在宁国市金桥路检察院附近运输散装货物(建筑垃圾)未作密封、包扎、覆盖。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罚款 023年12月8日15时3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皖PC1199运输车在宁国市金桥路检察院附近运输散装货物(建筑垃圾)未作密封、包扎、覆盖。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黄志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罚款。 0.100000 2023/12/13 2023/12/13
 
宁国市青源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WJUD599 王群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68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7日15时30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青源运输有限公司皖PC5950运输车在宜黄线(宁国市泓祥河道清淤有限公司附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弃土)。该行为已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7日15时30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青源运输有限公司皖PC5950运输车在宜黄线(宁国市泓祥河道清淤有限公司附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弃土)。该行为已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宁国市青源运输有限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罚款。 0.500000 2023/12/13 2023/12/13
 张文英 自然人 身份证  411426****0962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69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13日10时1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文英在宁国市双龙路农批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13日10时1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文英在宁国市双龙路农批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朱若正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的罚款。 0.030000 2023/12/13 2023/12/13
黄华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2****3649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0号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3年12月12日9时4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黄华在宁国市山门北路明同大酒店对面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12日9时4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黄华在宁国市山门北路明同大酒店对面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的罚款。 0.005000 2023/12/14 2023/12/14
 吴磊 自然人 身份证  341282****4351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1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12时5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吴磊在宁国市龙潭路金宁景秀西北门对面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爆米花)。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12时5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吴磊在宁国市龙潭路金宁景秀西北门对面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爆米花)。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 吴磊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5 2023/12/25
喻根香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1****2282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2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17时14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喻根香在宁国市宁阳路上海花苑A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17时14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喻根香在宁国市宁阳路上海花苑A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喻根香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邱标 自然人 身份证  341282****4336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3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16时58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邱标在宁国市宁阳路老年公寓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爆米花)。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16时58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邱标在宁国市宁阳路老年公寓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爆米花)。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邱标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孟祥志 自然人 身份证  370830****6813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4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16时49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孟祥志在宁国市仙霞路与宁川西路交叉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16时49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孟祥志在宁国市仙霞路与宁川西路交叉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孟祥志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楼开龙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2416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5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6日13时13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楼开龙在宁国市河沥溪路和11号路交叉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6日13时13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楼开龙在宁国市河沥溪路和11号路交叉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楼开龙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黄景秀 自然人 身份证 340223****6123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6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16时1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黄景秀在宁国市宁国大道桂冠花园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卤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16时1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黄景秀在宁国市宁国大道桂冠花园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卤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黄景秀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黄玉萍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4623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7号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16时40分,我局执法队员接群众举报:当事人黄玉萍在宁国市上海花苑A区门口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16时40分,我局执法队员接群众举报:当事人黄玉萍在宁国市上海花苑A区门口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依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黄玉萍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叶谦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2****401X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8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叶谦在宁国市河沥溪狮山路金桥湾南门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烧饼)。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叶谦在宁国市河沥溪狮山路金桥湾南门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烧饼)。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叶谦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刘青霞 自然人 身份证 500242****5588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79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6日12时2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刘青霞在宁国市宁阳西路客运南站旁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重庆小吃)。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6日12时2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刘青霞在宁国市宁阳西路客运南站旁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重庆小吃)。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刘青霞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6 2023/12/26
张桂权 自然人 身份证 341222****7190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0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6日16时4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桂权在宁国市南山路宁阳新苑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山药)。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023年12月26日16时4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桂权在宁国市南山路宁阳新苑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山药)。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张桂权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7 2023/12/27
宁国市昌鸿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TUJGT1N 陈荣奇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1号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昌鸿贸易有限公司驶离工地的车辆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东津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宁国市昌鸿贸易有限公司驶离工地的车辆未进行冲洗保洁,造成(东津路)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宁国市昌鸿贸易有限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罚款。 0.100000 2023/12/27 2023/12/27
付科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2431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2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13时57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付科在宁国市南后巷大市场入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糍粑)。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13时57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付科在宁国市南后巷大市场入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糍粑)。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付科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7 2023/12/27
沈奔 自然人 身份证 341623****4815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3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21时2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沈奔在宁国市凤形路凤形新村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21时2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沈奔在宁国市凤形路凤形新村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沈奔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何长明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1****3957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4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19时2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何长明在宁国市山门南路蓝山春晓小区对面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19时2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何长明在宁国市山门南路蓝山春晓小区对面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何长明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胡翠凤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02X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5号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胡翠凤在宁国市北园路中天步行街对面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胡翠凤在宁国市北园路中天步行街对面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依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胡翠凤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李浩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2****6012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6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19时49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浩在宁国市嵩山路富华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19时49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浩在宁国市嵩山路富华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李浩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匡义菊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323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7号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3年12月26日9时40分,当事人匡义菊在宁国市迎宾路便民停车场内停放的小汽车上悬挂宣传品,内容是“宁国你好 绿城来了”。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6日9时40分,当事人匡义菊在宁国市迎宾路便民停车场内停放的小汽车上悬挂宣传品,内容是“宁国你好 绿城来了”。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匡义菊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的罚款。 0.040000 2023/12/28 2023/12/28
黄德兵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910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8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20时03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黄德兵在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壹号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20时03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黄德兵在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壹号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黄德兵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汪年年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2820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89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20时0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汪年年在宁国市嵩山路碧桂园小区前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20时0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汪年年在宁国市嵩山路碧桂园小区前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汪年年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徐节伟 自然人 身份证 362321****3515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90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8日12时3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徐节伟在宁国市宁川西路名城御品对面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8日12时35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徐节伟在宁国市宁川西路名城御品对面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水果)。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徐节伟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代国红 自然人 身份证 342921****1617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91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8日12时4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代国红在宁国市凤形路市医院西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烤山芋)。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8日12时40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代国红在宁国市凤形路市医院西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烤山芋)。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代国红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汪绍泉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316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92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8日12时4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汪邵泉在宁国市宁港路幸福城入口处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鞋子)。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8日12时46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汪邵泉在宁国市宁港路幸福城入口处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鞋子)。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汪邵泉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黄德财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5816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93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20时5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黄德财在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前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20时5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黄德财在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前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炸串)。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黄德财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8 2023/12/28
吴海涛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2****0014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第0194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3年12月27日21时2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吴海涛在宁国市狮山路金桥湾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牛排)。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3年12月27日21时22分,我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吴海涛在宁国市狮山路金桥湾小区门口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牛排)。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吴海涛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3/12/29 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