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应急局> 其他信息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312-00047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宁国市2023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整改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312-00047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宁国市2023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整改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宁国市2023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6:31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审计报告》(宁审报〔202332号)有关要求,现将市应急局2023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审计报告》后,市应急局党委高度重视,逐条逐项梳理反馈问题,认为审计组反馈的政策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主要问题和审计建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部照单全收、虚心接受。为坚决落实审计后半篇文章市应急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整改期间,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过问、研究、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审计问题整改基本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应急局存在分配资金不及时3问题已全部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基本情况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分配资金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626日,局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办公室、防汛科、救灾科等相关科室,再次学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我市有关规定,对救灾资金使用的及时性(1个月内分配到位)进行再强调,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办公室(财务)、防汛科、救灾科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学习资金管理政策,高度重视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在2023年上级救灾资金分配时,提前摸清乡镇防汛、抢险、救灾资金支出情况及缺口资金状况,促进资金分配及时性和精准性。如726日,省应急厅、财政厅下拨我市本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后,我局立即根据乡镇情况拟制分配方案,727日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通过,731日上报市政府审批,82日下达资金文件,确保上级资金早分配。

(二)关于部分乡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未能及时支付部分乡镇项目工程结算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市应急局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审计组延伸审计期间发现的南极、梅林、云梯、仙霞4个乡镇资金支付不及时和仙霞、云梯部分项目工程结算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69,宁国市安全生产月工作调度会)组织19个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和应急站负责同志,通报审计期间相关问题,集中学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我市有关规定,对救灾资金使用进行再要求,并督促有关乡镇针对支付不及时、工程结算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其他乡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在《关于下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通知》中对乡镇工程类项目资料清单(如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等)进行明确,并要求按照乡镇工程管理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结算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学习。持续组织本单位相关科室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我市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业务人员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规范使用管理救灾资金的能力。

(二)强化管理。增强本单位资金管理科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对乡镇上报资料审核效果,及时提醒乡镇规范资金使用相关资料

(三)强化监督积极会同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对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乡镇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202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