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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312-00043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2023年1-9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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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2023年1-9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6
宁国市2023年1-9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5:39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2023年1-9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一、执行情况

预算下达率:截至9月,我市直达资金总额59127.71万元,指标分配率100%。其中,接收中央直达资金指标金额合计52848.84万元,省级直达资金指标金额3642.60万元,宣城市级配套资金260万元,宁国市本级配套资金2376.27万元,均已及时下达分配。

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市直达资金支付48874.60万元,总支出进度82.70%,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44723.31万元,支付率84.60%,高于序时进度9.6个百分点。

二、经验做法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标对表上级对直达财政工作要求,宁国市财政局成立直达资金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责任及任务分工,专项推进直达资金,全力推进我市直达资金工作进程,努力提高支出质量。

定期会商,部门联动。建立财政与主管部门常态化会商、定期通报制度,健全直达资金监督协调、信息共享、成果互用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出台政策,按月通报。出台《宁国市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办法》,按月通报各单位转移支付资金(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对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对支付进度严重滞后序时进度的单位下达“直达资金工作提示单”,专项督促部门依法依规加快推进。

常态监控,实时处理。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机制,专人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坚持直达资金预警监控、业务督促日监控、日通报、日提醒。

联合纪检,专项督查。每年度市财政联合市纪委监委,制定财政直达资金专项督查实施方案。通过直达资金专项督查,可以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确保我市财政直达资金及时、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转。

三、政策成效

筑牢稳岗平台。一是组织职业技能培训5787人531.61万元,其中发放徽菜技能培训补贴12.76万元。二是81人获得公益性岗位补贴140.68万元,兜底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三是积极兑现746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补贴资金202.19万元。四是拨付基层特岗105人资金72.12万元,同时提供职业介绍、就业补贴、创业培训等就业帮扶措施,共计补助资金72.86万元。五是拨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07.45万元,惠及290人。六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拨付35.81万元,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和公共就业平台信息化建设136.4万元。

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截至9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81710人,符合条件到龄人员6.7万人,基础养老金做到应发尽发,发放率100%。

二是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0.42万元惠及632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3365.1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校舍维修等,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切实保证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持续保障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补助,惠及25万余名参保居民,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参保居民受益明显,有效防止了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接收城乡医疗救助中央直达资金240万元,截至9月底,已支付240万元,支付比例100%。为特困、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各类救助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惠及12872人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实现医疗救助兜底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12万元。一是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34万元,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目前已完成第一批45户保障对象4.4928万元租赁补贴。第二批、三批、四批308户555,651元租赁补贴已报请住建局会议研究决定,预计10月完成发放工作,12月底完成支付进度100%。二是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078万元。其中22万元为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清算资金;1056万元用于2023年度四个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至9月底已完成专项资金支付1078万元,支付进度100%。

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截止9月底,通过普惠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贷款10045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15万元,惠及市场主体262户。二是1-9月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4147万元,增加了企业现金流,缓解了资金压力,有利于我市企业扩大再生产,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支持基层运转。我市收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868万元,已全部重新分配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兜底和智慧校园建设教育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铺牢基础设施。2023年,市交运局获得中央直达资金6589.8万元,其中包括中央燃油税费资金3753.8万元,中央车购税资金2836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中支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5057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532.8万元。截止9月底,支付6328.1万元,占全年计划的96%,较好地完成了工程进度支付。

推进乡村振兴。一是2023年接收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中央资金350万元,其中87万元用于云梯畲族乡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63万元用于胡乐国有林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200万元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用于支持甲路镇石门村经营性资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溪镇狮桥村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梅林镇凤栖茶产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二期)、仙霞镇盘樟村宁国市智慧云仓服务中心4个项目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中,目前6个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已完工2个。

二是2023年接收中央财政资金818万元,实施1.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努力实现粮食稳产、增产。目前中溪项目进度50%,青龙项目30%,港口项目10%、霞西项目10%,宁墩暂未动工。主要原因是项目涉及农田,目前水稻正在生长,根据上级文件严禁毁稻施工。待10月水稻收割完毕,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将加快推进。当前正在实施一些不涉及农田的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务必在12月全部完工。

截止9月底,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已支付290.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拨付率83.06%。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了161万元,进度为20%。

四、监管实例

坚持直达日监控:2023年1-9月及时督促处理红黄灯预警3个,全部认定正常3条,整改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12条。至9月底我市直达资金惠及企业195家,惠及企业次数252次,惠及企业补助金额597.32万元;直达资金利民惠及人员170081人,惠及人次538564人次,惠及人员补助金额20977.33万元。

监管案例:经核查项目台账,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央直达资金169万元”未实现有效支付。经会商后了解该项目情况:该项目分两块资金,一为“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质量提升)”(皖财农〔2023〕513号)109万元,该资金用于支持化肥减量增效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未支付原因是该项目正在按项目实施推进中,普查工作尚在实施阶段,且化肥减量增效补贴申报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方案实施预计12月份支出资金;二为“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皖财农〔2023〕513号)60万元,未支付是因为该项目实施内容是稻油轮作,需待今年水稻收割完,9月底10月初轮换种植油菜后才能结合种植情况予以补贴农户资金,预计12月支出。农业农村部分项目有其耕、种、收的季节和时间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同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督促主管部门按直达资金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尽快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