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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79T/202312-000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做好普查登记阶段“两员” 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7 发布日期: 2023-12-0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79T/202312-000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做好普查登记阶段“两员” 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7
发布日期: 2023-12-07
关于做好普查登记阶段“两员” 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10:51 来源:宁国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为规范做好普查登记阶段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称“两
员”)的选聘管理工作,提高普查队伍素质,夯实普查工作基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优配强“两员”队伍
各乡、镇、街道普查办要高度重视普查登记阶段“两员”选
聘工作,严把人员选聘质量关,要把有责任心、协调能力强的干
部选派到普查岗位上来,把熟悉经济、统计、财务等工作的人员
充实到普查队伍中来。要认真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五次全
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宁经普办
〔2023〕2 号)文件要求,确保“两员”能力满足普查登记工作要求。
二、强化“两员”管理
按照“谁选聘、谁把关、谁审核”的原则,乡级普查机构负
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两员”信息审核工作,确保全部已启用“两
员”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规范。对于已确认离岗、不符合工
作要求的“两员”,应第一时间禁用其个人账户;对于入户调查
不规范、不按要求培训学习的“两员”,应及时提醒纠正,必要
时禁用其个人账户,待达到工作要求后再行启用。
三、加强培训指导
进一步强化普查指导员责任意识,应充分发挥其在组织协
调、检查指导等方面的作用。普查指导员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普查人员管理系统中工作调度、即时通讯等功能,加强
与普查员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其任务执行情况,着力提高普查
工作质效。同时,乡级普查机构要统筹做好问题解答,按照“统
一组织、分级负责、专人解答”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及时解答
普查人员的问题。
四、其他要求
为做好普查人员管理系统中“两员”信息的更新、审核与导
入工作,请各地普查办于 12 月 15 日前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阶段“两员”信息表报送市普查办。
联系人:杨潇,联系电话:0563-4036810。
附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阶段“两员”信息表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