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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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12-0002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去除生鲜灯“滤镜”,还原生鲜“本色”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5 发布日期: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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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去除生鲜灯“滤镜”,还原生鲜“本色”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5
发布日期: 2023-12-05
去除生鲜灯“滤镜”,还原生鲜“本色”
发布时间:2023-12-05 14:43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用“生鲜灯”。连日来,宁国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走进超市、生鲜店、超市等经营场所开展“生鲜灯”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体经营户周某某仍使用误导消费者的生鲜灯。执法人员现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


       截至目前,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商家11家次,并督促1家商家完成整改。下一步,大队将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