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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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312-00001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长热线】胡乐镇2023年11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0 发布日期: 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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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长热线】胡乐镇2023年11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0
发布日期: 2023-12-10
【市长热线】胡乐镇2023年11月份市长热线12345来电反映的问题和回复
发布时间:2023-12-10 08:20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曹先生来电反映: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桥桥面不平,车辆来往时噪声扰民,现来电求助,希望修整桥面,请经办单位与来电人联系处理。

 

反馈内容

 

经胡乐镇政府调查,因G233鸿门段2023年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进行过大中修项目,鸿门桥上路面重新进行了铺设,目前并未发现不平或坑洞情况,噪音可能是来往货车发出噪音,日后胡乐镇将加大对来往货车的管理。 胡乐镇已于11月1日15时01分上户回访,来电人本人不在家,已向其女儿解释,其女儿表示可以理解并会告知其父亲。 12345(1)已于11月2日15时51分回访来电人,电话无人接听。

 

2.宁国市胡乐镇周*玲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10月24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关于门口修建宣绩铁路时,中铁十四局占用其土地并将围墙和水泥地面破坏。 2020年10月中铁十四局与其签订征占土地三年合同,表示工程结束后将其围墙和水泥地面复原;2023年9月30日合同已到期,工程暂未结束,但施工方未与其续签征占合同,现来电投诉要求施工方给村委会押金,施工结束再将押金退还,或复原道路修复院墙的问题。2023年10月31日宁国市政府反馈:“经胡乐镇政府调查,来电人反映的问题胡乐镇前期已介入调解,2020年十四局与该户签订了临时用地租用合同,双方共同约定使用面积0.9亩,三年租地费用及青苗共计50000元整(地上附属物28400元、租金21600元),该块资金中铁十四局前期已按要求支付给来电人。双方就围墙及水泥地面等复原工程在协议内进行了约定,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恢复。 目前因中铁十四局仍需使用该块土地,并按照原协议拟定了续租协议,但来电人要求中铁十四局支付11万元保证金,胡乐镇、村协调多次未果。中铁十四局项目部表示,宣绩高铁项目临时用地使用已在市里自规局缴纳了保证金,无需向农户单独缴纳。 胡乐镇已于10月24日15时15分、及10月30日11时27分多次回访来电人,已就临时用地保证金相关事宜再次进行答复,来电人表示后期将修改后协议发给竹川村进行协商。”来电人不认可,表示修改后协议已经发给竹川村,办理人也告知会处理,但至今无果,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经胡乐镇政府了解,来电人拟定的协议,将胡乐镇、竹川村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协议的担保方。经镇村两级商讨,镇村两级无义务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的担保方。2023年11月13日12时44分,镇经发办与来电人再次联系,双方就协议主体未达成一致,胡乐镇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等其他渠道解决该问题。 已于11月13日12时44分与来电人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附胡乐镇分管领导签字) 11月13日18时33分12345已(2)回访,不满意。经胡乐镇村两级商讨,镇村两级无义务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的担保方。

 

3.宁国市胡乐镇周*玲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10月24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关于门口修建宣绩铁路时,中铁十四局占用其土地并将围墙和水泥地面破坏。 2020年10月中铁十四局与其签订征占土地三年合同,表示工程结束后将其围墙和水泥地面复原;2023年9月30日合同已到期,工程暂未结束,但施工方未与其续签征占合同,现来电投诉要求施工方给村委会押金,施工结束再将押金退还,或复原道路修复院墙的问题。2023年10月31日宁国市政府反馈:“经胡乐镇政府调查,来电人反映的问题胡乐镇前期已介入调解,2020年十四局与该户签订了临时用地租用合同,双方共同约定使用面积0.9亩,三年租地费用及青苗共计50000元整(地上附属物28400元、租金21600元),该块资金中铁十四局前期已按要求支付给来电人。双方就围墙及水泥地面等复原工程在协议内进行了约定,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恢复。 目前因中铁十四局仍需使用该块土地,并按照原协议拟定了续租协议,但来电人要求中铁十四局支付11万元保证金,胡乐镇、村协调多次未果。中铁十四局项目部表示,宣绩高铁项目临时用地使用已在市里自规局缴纳了保证金,无需向农户单独缴纳。 胡乐镇已于10月24日15时15分、及10月30日11时27分多次回访来电人,已就临时用地保证金相关事宜再次进行答复,来电人表示后期将修改后协议发给竹川村进行协商。”来电人不认可,表示修改后协议已经发给竹川村,办理人也告知会处理,但至今无果,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经胡乐镇政府了解,来电人拟定的协议,将胡乐镇、竹川村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协议的担保方。经镇村两级商讨,镇村两级无义务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的担保方。2023年11月13日12时44分,镇经发办与来电人再次联系,双方就协议主体未达成一致,胡乐镇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等其他渠道解决该问题。 已于11月13日12时44分与来电人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附胡乐镇分管领导签字) 11月13日18时33分12345已(2)回访,不满意。经胡乐镇村两级商讨,镇村两级无义务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的担保方。 

 

4.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7月19日至11月7日在宁国市胡乐镇梁场中铁十四局做工钢筋工,承包单位:广水茂佳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13万多元,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经胡乐镇政府调查,来电人工资已经提交到中铁十四局二分部项目部,预计11月20日前发放到位。 已于2023年11月8日16时30分与来电人回访,来电人表示不评价。

 

5.张先生来电反映:2021年8月到2023年1月,在宁国市胡乐镇路段宣绩高铁做工,现拖欠18人共计300000元左右工资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经胡乐镇政府调查,胡乐镇工作人员已立即督促项目部与该班组成员对工资支付事宜进行协商,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 胡乐镇已于11月10日16时回访来电人,来电人称还在继续协商。 12345(1)已于11月10日16时57分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李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9月19日通过市12345反映2023年3月份在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村路段做高铁桥面工作工资拖欠问题,9月21日宁国市反馈:“经调查,中铁十四局承诺将于2023年9月26日前支付当事人一个月工资,剩余款项将于2023年10月底前支付完毕。”来电人表示工资拖欠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现还拖欠13名工友50多万元工资未支付;特再次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处理予以解决。

 

反馈内容


经胡乐镇政府调查,来电人反映中铁十四局拖欠50余万元工资未支付,系周一支付延迟才进行投诉,项目部与来电人已协商完毕,一个月一付,按时结清。 胡乐镇已于11月14日回访来电人。 12345(1)已于11月14日16时09分回访来电人。

 

7.宁国市胡乐镇周*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11月3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关于门口修建宣绩铁路时,中铁十四局占用其土地并将围墙和水泥地面破坏。 2020年10月中铁十四局与其签订征占土地三年合同,表示工程结束后将其围墙和水泥地面复原;2023年9月30日合同已到期,工程暂未结束,但施工方未与其续签征占合同,现来电投诉要求施工方给村委会押金,施工结束再将押金退还,或复原道路修复院墙的问题。2023年11月14日宁国市政府反馈:“将胡乐镇、竹川村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协议的担保方。经镇村两级商讨,镇村两级无义务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的担保方。2023年11月13日12时44分,镇经发办与来电人再次联系,双方就协议主体未达成一致,胡乐镇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等其他渠道解决该问题。经胡乐镇村两级商讨,镇村两级无义务作为来电人与中铁十四局的担保方。”来电人表示当时是政府进行协商租赁,现该钱款在宁国市政府手中,但是村镇两级拒绝做担保,其表示不认可,现来电投诉;请办理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8.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11月7日通过市12345反映关于2023年7月19日至11月7日在宁国市胡乐镇梁场中铁十四局做工钢筋工,承包单位:广水茂佳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13万多元问题;11月8日宁国市反馈:“来电人工资已经提交到中铁十四局二分部项目部,预计11月20日前发放到位。”来电人表示相关单位每次都会在约好的发放工资日拖延发放工资,现来电投诉要求尽快发放工资,请经办单位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15日16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已将来电人工资提交到中铁十四局二分部。 处理情况:项目部与来电人已协商完毕,预计11月18日支付完毕。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3年11月15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经12345热线(4),已于11月15日18时39分回访。 

 

9.周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2月份至6月份在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中铁十四局二标段做工,工地拖欠其和同事共计两万多元工资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16日16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中铁十四局与来电人就工资支付事宜进行了协商,但项目部表示目前暂无资金支付。 处理情况:来电人工资预计于1月底前支付完毕。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胡乐镇于2023年11月16日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 11月16日17时08分12345(1)已回访,来电人表示暂不评价。 

 

 

10.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6月前往宁国胡乐镇鸿门村做工,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项目部拖欠其2023年7月和8月工资共20000多元至今未发放。现来电求助,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16日15时50分,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已重新将来电人工资提交到中铁十四局二分部。处理情况:项目部与来电人已协商完毕,预计11月24日支付完毕。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3年11月16日19时58分回访来电人,来电人称钱未支付到位,表示不满意。 11月16日18时24分12345(1)已回访,来电人表示暂不评价。

 

11.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11月14日通过市12345反映关于2023年7月19日至11月7日在宁国市胡乐镇梁场中铁十四局做工钢筋工工资拖欠问题;11月16日宁国市反馈:“项目部与来电人已协商完毕,预计11月18日支付完毕”。来电人表示问题未解决,项目部约定11月18日工资支付完毕,但至今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胡乐镇已于2023年11月21日16时电话联系来电人。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目前暂无资金支付该批工人工资。处理情况:待上级单位支付资金后,尽快安排发放来电人工资。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胡乐镇已于2023年11月21日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暂不评价。 12345(1)已于2023年11月22日20时22分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暂不评价。

 

12.宁国市胡乐镇周*玲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11月14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关于门口修建宣绩铁路时,中铁十四局占用其土地并将围墙和水泥地面破坏相关问题;11月16日宁国市反馈:“经与来电人电话沟通,来电人执意要求镇村两级作为其与中铁十四局协议担保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镇村不能作为经济纠纷的担保方。胡乐镇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该问题。”来电人对办理结果不认可,表示现该钱款在宁国市政府手中,故要求政府部门作担保方,或要求村里与其续签征占土地合同,现来电投诉;请办理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0日18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来电人要求解决与中铁十四局临时用地租赁问题。处理情况:经竹川村与来电人父亲周法清(该块地实际户主)联系,双方达成协议,由竹川村先行垫付租金8333元,来电人父亲表示同意。 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3年11月20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理解。11月24日,经12345(3)热线回访,电话无人接听。

 

 

 

13.王先生来电反映:其2023年11月23日下午14:00多有车辆在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胡乐隧道口与晨辉农业之间倾倒大量黄黑色,发臭的物质。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备注已联系宁国市热线督办。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36分、10时39分、10时45分、12时01分拨打反映人王先生电话,均未接听。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胡乐镇工作人员到群众反映地点处并未发现黄黑色、发臭物质,仅发现有部分堆积泥土。处理情况:可能为晨辉农业公司用于恢复土地耕种所用,胡乐镇正在与晨辉农业公司进行核实。 3、回访情况及评价:12345热线(4),已于11月24日14时09分回访,来电人表示下午部门将再次核实处理。

 

14.先生再次来电反映:2023年9月2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2023年7月至8月在宁国市修建宏门至吴村高铁二标段工作,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拖欠四个人共63000元工资未结清,现来电投诉;请办理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2023年9月6日绩溪县人民政府、宁国市答复“胡乐镇、宁国市发改委调查处理:经调查,来电人工资已提交到中铁十四局分部项目部,经积极协调,现该项目部已与来电人本人就工资支付事宜进行协商,并已达成一致意见,项目部将于本周支付您工资。 ”来电人表示工资仍未支付,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宁国市发改委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7日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处情况:中铁十四局与来电人就工资支付事宜进行了协商。处理情况:经积极协调,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本周内支付所欠工资,现正在走工资报批流程。 回访情况及来电评价: 经12345热线(3)回访,电话无人接听。

 

15.、郭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8月1日到8月20日在宁国市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做工,现拖欠其工资16000元,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7日10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查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与来电人就工资支付事宜进行了协商,但项目部表示暂无资金支付。处理情况:预计在12月15日前由项目部代付。 3、回访情况及来电评价:2023年11月28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 经12345热线(4),已于11月28日15时31分回访。

 

16.张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6月至8月在宁国市中铁十四局工作,拖欠4个人共16000元未结清,现来电投诉;请办理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宁国市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7日10时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查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与来电人就工资支付事宜进行了协商,但项目部表示暂无资金支付。处理情况:预计在12月10日前由项目部代付。 3、回访情况及来电评价:2023年11月28日,经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 经12345热线(4),已于11月28日15时36分回访。

 

17.先生来电反映:其在宁国市中铁十四局高铁胡乐镇段做工,该公司拖欠其2023年9月10日至11月27日的工资30000多元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与来电人正在就工资账目进行协商。 处理情况:待来电人工资账目核实后由项目部代付。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经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 经12345热线(4),已于11月29日16时回访。

 

18.先生来电反映:其2023年9月-11月10日左右在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对面宣绩高铁铁路站三标项目部(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工作,该项目至今拖欠其3万多元工资未发放,来电人表示该项目共拖欠十多位工人工资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与来电人正在就工资账目进行协商。 处理情况:待来电人工资账目核实后由项目部代付。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经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 经12345热线(4),已于11月29日15时54分回访。

 

19.先生来电反映:其2023年9月12日-11月20日左右在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对面宣绩高铁铁路站三标项目部(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工作,该项目至今拖欠其2万多元工资未发放。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反馈内容


胡乐镇政府调查核实: 1.响应情况: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2.核处情况及办结情况:核查情况:中铁十四局与来电人正在就工资账目进行协商。 处理情况:待来电人工资账目核实后由项目部代付。 3.回访情况及来电人评价: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经回访,来电人表示不做评价。 经12345热线(4),已于11月29日15时53分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