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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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2306-00088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号: 西办秘〔2023〕48号
生成日期: 2023-06-02 发布日期: 2023-06-0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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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号: 西办秘〔2023〕48号
生成日期: 2023-06-02
发布日期: 2023-06-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09:01 来源:西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

经研究同意,现将《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日

    

        西津街道扶持粮食生产补助办法

 

起草说明: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两强一增”为引领,坚决抓好粮食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业增产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快基本农田苗木清理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

对自行清理基本农田内苗木,恢复耕种条件,并在一年内种植粮食及油料作物的经营主体,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营主体凭清理前后图片、种植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西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予以兑现。

二、加大对抛荒整治奖补

对当年自行整治撂荒田连片5亩及以上,并进行粮食及油料作物种植的经营主体,按照3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营主体凭土地流转合同(不低于3年)、整治图片、种植图片、村级公示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西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予以兑现。

三、加大规模种粮扶持力度

在中央、省委省政府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种植户(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粮食规模化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方面的扶持激励。对当年流转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种粮50亩以上,或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按照5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四、增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

坚持“谁种粮、谁投保、谁受益”原则,鼓励种植大户投保水稻种植保险。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决遏制“非农化”,确保,有效防止“非粮化”,补足耕地数量、保证耕地质量,确保良田种粮、农田姓农。

六、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不得享受当年扶持政策。

七、对未满足上述扶持政策,但对西津街道“三农”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确有扶持必要的经营主体,经街道研究后给予酌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