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塘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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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86K/202403-00139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做好防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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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做好防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关于做好防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13:40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细落实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4号)要求,按照多渠道联动、跨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切实发挥行业部门预警作用,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现就做好防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拓展监测渠道、优化监测方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健全部门数据比对、监测预警、联动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筛查预警在防返贫监测中的作用,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防范机制健全到位、工作举措会商到位、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抓好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致贫底线。

二、工作内容

结合农户自主申报和基层走访排查,组织行业部门开展信息筛查比对,定期推送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各类风险。各行业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定期推送重病、残疾、因灾因疫、意外事故、产业受损、就业不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问题、信访及社会救助对象等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信息。发现区域性和规模性风险、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以及个别农户特殊困难的,实时推送相关信息。

三、责任分工

1.市卫健委:负责监测全市监测对象因病救治情况,每月8日前推送上月新增患病入院救治的监测对象信息。发生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时,于3日内推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2.市医保局:负责监测全市监测对象参保情况,以及参保对象经医保报销后当年度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情况。每月8日前推送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监测对象信息,推送当年度截至上月底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参保一般农户信息。

3.市教体局:负责监测市内就学的义务教育学段农村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定期推送控辍保学需排查的学生信息,每年3月底前推送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信息,每年12月底前推送秋季学期控辍保学信息。

4.市住建局:负责监测每年度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信息,即时推送当年度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名单及住房出现安全隐患的农户动态信息。

5.市水利局:负责监测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情况及出现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户信息,即时推送出现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户动态信息。

6.市民政局:负责监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每月8日前推送当月新增城乡低收入人口信息。

7.市残联:负责监测残疾人群体,每月8日前推送上月新办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 精神残疾人等缺少劳动力,且返贫致贫风险髙的残疾农户信息。

8.市人社局:负责监测全市监测对象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每月8日前推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当年度未就业的信息。

9.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农村涉农产业生产经营风险,实时推送因受灾、产业风险,造成农业产业绝产、减产以及农产品严重滞销、跌价,经济损失达到1.2万元以上的农户信息。

10.市应急局:负责监测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灾情信息,实时推送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农户信息。

11.市公安局:监测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信息,实时推送因人员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农户信息。 

12.市信访局:负责监测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农村信访及群众诉求,实时推送在受理信访案件中发现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农户信息。

13.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监测全市监测对象年度收入变化情况,实时提供全市监测对象名单,负责汇总行业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分析研判致贫风险,提供相关乡镇(街道)开展针对性排查核实。

四、工作程序

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部门筛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措施落实”的程序,定期开展筛查预警,形成预警信息闭环管理。

(一)部门筛查,信息收集。市乡村振兴局根据行业部门需求,提供全市监测对象名单。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监测预警内容,筛查预警信息,安排专人填报《防返贫监测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模板)》,定期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数据,无预警信息的执行零报告制度。联系人:倪靖,联系电话:18656305576。

(二)分析研判,集中交办。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各部门推送的筛查预警信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查,分析研判,梳理有致贫风险的信息于每月15日前反馈给各相关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

(三)入户核查,结果反馈。各乡镇(街道)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反馈的预警信息,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查,对未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做好动员参保工作,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及时履行监测程序,经市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核查后不需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逐户说明情况。交办预警信息后,5天内完成入户核查。

(四)跟踪盯办,措施落实。市乡村振兴局通过系统监测、上门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定期抽查各乡镇(街道)预警信息核查办理情况,并将其纳入考核督查范围。对纳入的监测对象在10日内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联系人,持续跟踪帮扶成效,动态更新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直相关单位是防止返贫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防贫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工作推进,做好信息筛查、提供线索、信息共享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开展入户核查、调查走访、结果反馈等工作。建立完整的“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跟踪、问效追责”防止返贫工作机制。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联络员专人负责防返贫部门筛查预警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行业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筛查预警能力,加强行业潜在致贫风险日常排查,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及时召开会商会议,发现和解决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迅速研判处置风险隐患,定期按时将预警信息推送市乡村振兴局。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发现预警信息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反馈,执行零报告制度。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行业部门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数据信息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结果运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狠抓干部作风,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做好信息排查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将适时开展线上分析和实地抽查,对作风不实、弄虚作假、预警信息排查不到位的导致出现监测对象未应纳尽纳的,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防返贫监测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模板)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防返贫监测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模板)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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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预警信息类型指因病、因残、因灾、危房、饮水困难、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突发事件、辍学等;

2、证件号码指预警信息人员18位身份证号;

3、预警信息内容指医疗自付金额、重度残疾等级、自然灾害损失、产业失败损失、危房等级、重大交通事故伤亡、支出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