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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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9-0006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9-0006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9-01 18:07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宁国市金可小吃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NGWA2P 李金可 宁市监处罚〔2023〕8-30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2023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村街道33号进行日常检查时,在当事人宁国市金可小吃店店内发现操作台上已开封的“甜赛素”半袋,仓库中未开封的“甜赛素”3袋及“糖精钠”1袋,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记录并拍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宁市监强制〔2023〕8-30号),依法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警告;
2、没收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甜赛素”3.5袋(3.5kg),“糖精钠”1袋(500g);
3、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合计225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0.025000 2023/8/2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华都购物中心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XWL1L 唐小龙 宁市监处罚〔2023〕7-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当事人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2023/7/2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港口叉子粮油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LQMR8F 董联合 宁市监处罚〔2023〕7-26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糯稻酒和麦子酒共25.05L;
2.没收违法所得99元,罚款3000元,合计3099元,上缴国库。
0.300000 0.009900 2023/7/2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河沥溪苏氏批发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F031Y 苏文玉 宁市监处罚〔2023〕4-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2023/8/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重庆小吃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DRL850 谭文武 宁市监处罚〔2023〕9-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023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宁国市宁阳西路百合星城4幢1002、1003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厨房桌台上的1袋“北渔娘”泰式风味汁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依法扣押。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1袋“北渔娘”泰式风味汁;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600 2023/8/10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王宏商行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KGL4H 洪来萍 宁市监处罚[2023]2-50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没收无中文标签“GOLEF”(高尔夫)葡萄酒2瓶;3、并处1400元罚款。(罚没合计1500元)。 0.140000 0.030000 2023/8/7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印象小厨酒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T57Q84X 曹顺利 宁市监处罚[2023]2-46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 罚款 处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 0.250000 2023/8/7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南山民肴餐厅凤形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PBA2X48 刘笑 宁市监处罚[2023]2-48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56元;2、处罚款2500元 0.250000 0.005600 2023/8/7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刘九子烧烤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DF150 刘庆国 宁市监处罚[2023]2-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过期的“胖子”牌麻辣鱼佐料8袋;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5600 2023/8/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小伟杨氏龙虾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6XT5E 许伟 宁市监处罚[2023]2-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过期的“吉香居”牌香辣酱两瓶;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2400 2023/8/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好吃吖零食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X4Q4R 肖 赢 宁市监处罚〔2023〕2-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过期的“新榕园”牌吊龙猪肉脯(原味)8袋和“新榕园”牌吊龙猪肉脯(香辣味)1袋;2、没收违法所得15.5元;3、处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15.5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550 2023/8/10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嘉楠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J86M62 李弯弯 宁市监处罚〔2023〕2-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过期的“姚依雪”牌花椒圈两袋;2、没收违法所得2元;3、处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02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200 2023/8/10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东岸路米客佳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HR72XE 侯佳佳 宁市监处罚〔2023〕2-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过期的“海望”牌章鱼香肠4袋;2、没收违法所得1元;3、处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01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100 2023/8/10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文英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T4H5P   杨文英 宁市监处罚〔2023〕2-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过期的“华兴和”牌火鸡辣面1袋和“馋大嘴”牌盐焗素鸡筋6袋;2、没收违法所得3元;3、处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03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300 2023/8/10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南国优品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TKQ2D6K 吕彦龙 宁市监处罚〔2023〕2-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过期的“卫龙”牌软豆皮5袋;2、没收违法所得5元;3、处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05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500 2023/8/10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阿瓦山寨食府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6642022467 叶伟群 宁市监处罚〔2023〕2-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 罚款 处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 0.250000 2023/8/9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望川阁川菜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QUA775  朱红霞 宁市监处罚〔2023〕2-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 罚款 处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 0.250000 2023/8/9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篁山谷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N15YC5J 付金虎 宁市监处罚[2023]6-20号 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彩风味窝窝头1袋,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500 2023/8/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狮桥发有油厂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060827210P 何世宏 宁市监处罚[2023]6-22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生产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656元,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0.500000 0.465600 2023/8/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大牛烤肉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NYT2N 伍红艳 宁市监处罚〔2023〕1-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023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在厨房操作间内操作台上发现一罐已开启的原香味海苔拌饭碎,在操作间灶台下方发现二瓶玉友牌洋葱粉,一瓶未开启,一瓶呈开启状态,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涉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原香味海苔拌饭碎1罐、玉友牌洋葱粉2瓶;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4100 2023/8/1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0YT5Q 饶永香 (宁)市监罚字〔2023〕4-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2023/8/11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王俊蔬菜批发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W6Q388T 王俊 宁市监处罚〔2023〕4-43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1094.86元,上缴国库 0.109486 2023/8/1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雨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UDJ73XQ 杭小英 宁市监处罚〔2023〕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205.86元,上缴国库 0.020586 2023/8/1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约定喜铺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FCT62 马慧 宁市监处罚〔2023〕9-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2日接到黄山松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当事人销售的哆啦A梦糖果涉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的情况,2023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因现场涉案食品无库存,执法人员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2.罚款1500元 0.150000 0.005000 2023/8/1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大草原炭烤羊腿饭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24U27P 魏林娜 宁市监处罚〔2023〕1-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023年7月17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正常经营的宁国市大草原炭烤羊腿饭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后厨间发现一罐已启封“大厨四宝”老母鸡粉调味料、1瓶已开启使用“幺麻子”藤椒油,都已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过期的“大厨四宝”老母鸡粉调味料一罐、“幺麻子”藤椒油一瓶(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5000 2023/8/24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梅氏日杂店(梅晓民)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QKCG15 梅晓民 (宁)市监罚字〔2023〕4-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2023/8/21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胡乐华康养老服务中心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23418813255130234 周建芳 宁市监处罚〔2023〕8-34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2023年6月27日,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宁国市胡乐华康养老服务中心的食堂的购进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的鸡蛋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2023年7月19日我局收到该批次鸡蛋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TWJN23061058,该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225元,上缴国库。 0.022500 2023/8/22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仙霞镇散良酒坊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PG87T5W 熊美珍 市监处罚
〔2023〕6-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及经营使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给予警告,没收尖吻蝮泡制的蛇酒12.06公斤(含瓶重),责令关闭违法经营场所。 0.050000 2023/8/1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7L5XF 蒋永 宁市监处罚
〔2023〕6-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力诚IQ鳕鱼肠(原味)18根,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2700 2023/8/22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QCW5A 甘炎顺 宁市监处罚〔2023〕5-2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熊字饼”1袋、“汤达人”牌韩式辣牛肉汤面1盒、“康师傅”牌香辣牛肉拌面4盒、“格力高”牌百醇牛奶味注心饼干1盒、“液万”牌山东阿胶饮品1盒;2.没收违法所得3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合计5003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12200 2023/8/2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5GE6C 汪明琴  宁市监处罚[2023]5-2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果然乐”牌维C卷(草莓味)14袋、“伦湘味”牌鱼乐派香辣片片鱼6袋、“奥利奥”牌巧克力味小饼干1盒、“白象”牌老坛酸菜牛肉面1盒;2.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合计5004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5150 2023/8/2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摩点蛋糕烘焙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WUNFQ47  汪雨玲 宁市监处罚[2023]2-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过期的“凯贝”牌装饰糖果、“3L”牌装饰糖果、好时巧克力味调味酱各一瓶、冷冻鳄梨果泥一袋(详见《没收物品清单》);2、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0.015000 2023/8/29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