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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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04-00131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南极乡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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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南极乡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0
南极乡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4-20 16:07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切实做好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针对易发重灾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预测

南极乡共有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乡级2处,市级3处,南极村胡村滑坡隐患点、龙川村曹家泥石流隐患点和龙川村潘世林屋前山体滑坡。南极村胡村滑坡最近发生于2019年8月,规模为小型,未造成人员伤亡,潜在威胁农户20户75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龙川村曹家泥石流最近发生于2019年8月,规模为小型,未造成人员伤亡,潜在威胁农户9户33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龙川村潘世林屋前山体滑坡最近发生于2019年8月,规模为小型,未造成人员伤亡,潜在威胁农户5户23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为全面落实《宁国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宁政办秘〔2018〕276号),落实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责任制,有效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成立南极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挥:李秋菊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     党委副书记、乡 长

   员:喻长进   人大主席

李光华   党委副书记

谢宏星   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乡长

谭亚洁   党委委员、副乡长

    党委委员、副乡长

蔡晓文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党委委员

王敬文   人大副主席

      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抢险组、安全保障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技术监测组。地质灾害值班电话为:4660001。

(二)工作职责

1.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实施突发性重特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2)迅速贯彻市政府关于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警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

3)统一协调各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地质灾害发生时,迅速安排指挥部成员单位到达现场了解掌握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部署,命令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紧急支援。

4)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宁机发2021〕15号)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及时向市政府上报灾情,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组织开展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

5)定期通报灾害现场的态势,适时发布灾情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2.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为自然资源规划所、应急管理站。

1)贯彻执行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负责处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时张贴发放收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2)对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通过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临灾区域的村组注意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做好随时应急撤离转移的准备。

3)组织安排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收集、汇报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按规定向公众报道地质灾害灾情、抢险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

4)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抢险救灾报道反馈,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灾情评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灾害调查处理工作。

3. 应急抢险组职责

由乡武装部牵头,成员单位为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地质灾害发生后,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时赶赴灾区,抢救被困人员和群众财产,并进行工程抢险。

2)由乡武装部牵头负责,在雨季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组织50人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培训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基础知识,实施快速反应,24小时随时出动进行抢险救灾。

4. 安全保障组职责

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成员单位为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等。

(1)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根据灾情需要按照指挥部命令,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发布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组织清理、疏通重要的水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 医疗保障组职责

由乡卫生院牵头,成员单位为各村卫生所。

1)地质灾害发生后,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抢救伤亡人员。

2)制定重大灾情救护与防疫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控制传染疾病疫情,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6. 后勤保障组职责

由乡应急管理站牵头,成员单位为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司法所、供电所等。

1)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转移受灾群众和拉运救灾物资的运输车辆调配,保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运输。

2)组织开展被地质灾害毁坏道路等的修复工作。

(3)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南极乡移动、电信、联通联络点负责及时恢复被破坏的通信干线和重要通讯设施,保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与地质灾害现场以及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系,确保地质灾害救灾抢险通讯畅通。

(4)由供电所负责组织恢复被破坏的输、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正常。

(5)由乡应急管理站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物资的储备、采购、调拨工作,确保救灾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

(6)由乡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灾后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募捐救灾资金和发放救济物品;筹集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向上级申报争取救灾经费。

7. 技术监测组职责

由乡自然资源规划所牵头,成员单位为乡应急管理站。

1)由乡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趋势分析,密切与上级部门配合,当气象预报有异常强降雨或暴雨等天气变化时,依据气象局在电视台雨季汛期诱发性地质灾害的气象预报,发布预警信息。

2)地质灾害发生后,由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及时对接专家,进行灾情调查、灾害统计和灾情损失评估工作,协调处理灾情事故。

8. 各村委会职责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要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通过加强巡查、排查和监管监控力度,查找那些位于高陡边坡和房前屋后的隐患点、危险点,有针对性地安排群测群防措施。

3)对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区等重点区域,要建立宣传栏和宣传牌,书写防灾标语,设立明显的预警标志。

4)当地质灾害临灾点范围出现异常变化时,及时提出临灾应急预报、预警信号,可采用乡、村(卫星)电话、敲锣打鼓等形式,及时通知和组织临灾群众做好人员撤离和财产安全转移工作。

5)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迅速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灾情。

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要求:情况准确,上报及时

1、因地质灾害死亡1-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所在村应及时向乡政府、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并由乡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组织灾情调查,做出应急处理。

2、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所在单位要及时上报,并由乡政府立即向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灾情调查,做出应急处理。

(二)速报内容

1、速报材料应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地质灾害总体规模、可能诱发的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地质灾害发生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的位置,包括行政区乡、村等;

2)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四、应急抢险及救援

发生地质灾害后,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现场抢险,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组织营救伤亡人员,组织撤离、疏散灾区人民群众;保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灾后的安置工作,人员转移到安置点,保障临时安置生活。

2)迅速查清灾害源,并对可能发生的继发灾害和后续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判断、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立即采取消毒防疫等防范措施,消除灾害对人体、土壤、水源等可能产生的危害。

4)强化对灾害发生点监测措施,直至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邀请有关专家和部门对受灾范围、受灾程度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灾后防治的建议。在深入研究论证和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的请示,经指挥部批准后,宣布结束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6)严格救灾纪律,组织灾后恢复和重建。

五、奖惩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1. 及时、准确预报地质灾害,使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经济损失的;

2. 推广、运用先进科学技术防治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成绩显著的;

3. 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未按要求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未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

2. 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情,或者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的;

3. 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4. 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六、本应急预案即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应急预案由南极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