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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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307-0007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文旅局党组书记佘小毛解读《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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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文旅局党组书记佘小毛解读《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5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文旅局党组书记佘小毛解读《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25 16:44 来源: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特邀宁国市文旅局党组书记佘小毛解读《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
  问:为何要制定此办法,现实意义有哪些?
  答:为激励各旅游企业巩固和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文旅局负责起草了《宁国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问:具体奖励项目有哪些?标准如何?
  答: 一是旅游地接奖励。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旅游地接奖励。鼓励地接社、组团社、自驾游组织等合法开展对外游客招徕业务。根据旅行社电子行程单,对非节假日期间组团来宁旅游,购票游览2个(含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且在宁国限上住餐单位、精品民宿等留宿1晚以上的,实行梯度奖扶。
  二是自驾游奖励。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自驾游奖励。对组织市外自驾游客来宁购票游览2个(含2个)以上收费景区、景点,且在宁国限上住餐单位、精品民宿等留宿1晚以上的(需提前1天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备,联系电话:0563—4106086),对单批组织自驾车辆25辆(含25辆)及以上的,按假日、非假日分别奖励30元/人辆、80元/辆,单个自驾游组织方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市内举办的旅游节庆活动有要求必须组织游客参与的,不纳入以上奖补范围。
  三是疗休养奖励。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职工疗休养奖励市场开发奖励。鼓励旅行社组织市外职工在宁疗休养基地开展职工疗休养。对年累计组织200人以上的,住宿2晚的按每人次30元奖励,住宿3晚以上的按每人次60元奖励。工会疗休养团队资料须单独成档,并提供该团系工会疗休养团队的证明资料。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本项奖励接待人次不计入地接奖励。
  四是研学旅行奖励。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研学旅行奖励。组织宣城市外学生来宁开展研学游活动,至少在1家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产生研学课程消费,住宿1晚(含1晚)以上的,单次人数在100人至500人以内,奖励组团单位5元/人;单次人数在501至1000人以内,奖励组团单位6元/人;单次人数在1001人以上,奖励组团单位8元/人。单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整,单个研学游组织方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五是新媒体宣传奖励。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鼓励全市文化旅游领域经营单位、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使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开展宁国旅游宣传推广,对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突出的,经认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是客源市场推广奖励。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旅游客源市场推广奖励。旅游企业参加经市文旅局通知的各级文旅部门举办的宣传促销、旅游交易会、商品展示展销以及赛事等活动(含经市文旅局同意,旅游企业组织举办的省外旅游市场推广活动),展位费(会务费)补助30%,单个企业单项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每省每年旅游市场推广活动只限补助一次)。
  问:奖励范围是哪些?
  答: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可以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含具有旅行社业务的自驾游协会、自驾游俱乐部、研学机构等)。
  问:奖励申报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答: 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旅游企业,按季度于4月、7月、10月、次年1月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同时,旅游企业应按要求做好奖励申报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组成审核小组,按季度对各旅游企业提交的各类申报表进行审查,要素不全的不予通过。对审核通过的,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市文化和旅游局于次年2月1日-3月31日将奖励情况审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
  问: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组成审核小组,按季度对各旅游企业提交的各类申报表进行审查,要素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建筑业的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切实转变企业发展观念。
 《通知》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佘小毛
  联系电话:0563-4106099;0563-410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