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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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306-0003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医保局6月份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306-0003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医保局6月份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宁国市医保局6月份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30 10:26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备注

许本翠 

自然人 

 

 

 

 

 

 

 

身份证 

3*****************6 

宁医保处字〔2023〕第 3 号 

欺诈骗保 

欺诈骗保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结合
领导集体会议讨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退回基
金损失(已由稽核部门追回),并处以骗取金额 2 倍罚款 15879.38 元。 

0.79

 

0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处罚决定日期+1年 

 

凌桂姣 

 

自然人

 

 

 

 

 

 

 

身份证

3****************8 

 

宁医保处字〔2023〕第 1 号

欺诈骗保

欺诈骗保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责令改正,退回基金损失(已由稽核部门追回),并处以骗取金额 3.5 倍罚款 26923.12 元

0.77

 

0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处罚决定日期+1年

 

闵年国

自然人

 

 

 

 

 

 

 

身份证

3**************31X

宁医保处字〔2023〕第 2 号

欺诈骗保

欺诈骗保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责令改正,退回基金损失(已由稽核部门追回),并处以骗取金额 2 倍罚款 19678.9 元。

0.98

 

0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处罚决定日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