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306-00028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通报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306-00028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通报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宁国:通报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6-20 11:05 来源:宁国廉政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甲路镇甲路村党委原副书记黄昌云,枫山村党委原副书记周祖强,枫山村党委原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徐大鹏违规套取征迁青苗补偿款问题。2020年底,甲路镇宣绩高铁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副主任刘某某、原工作人员王某(该二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解决项目日常支出为由,请求黄昌云、周祖强、徐大鹏三人提供帮助,即以有关村民名义虚增青苗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其中,黄昌云、周祖强、徐大鹏三人实际获得“好处费”共计1万余元。2022年12月,黄昌云、周祖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徐大鹏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宁墩镇宁墩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根苗等人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2014年,时任宁墩村党总支部书记范根苗召集时任村委会主任朱忠华、村委委员李丁江、党总支部委员潘成胜研究,决定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村委会招待和其他村务支出。2023年6月,范根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朱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丁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其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潘成胜受到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