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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7-00045 组配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6月价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7-00045
组配分类: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6月价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市场监管局2023年6月价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7-10 10:2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宁国市桃峰农庄饭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WE7T42R 黄发明 宁市监处罚〔2023〕7-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提供餐饮服务未明码标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000元,共计16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60000 2023/5/29 2099/12/31
宁国市芳辉土菜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R93FAXR 胡立辉  宁市监处罚[2023]9-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未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1.罚款。 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0.1 2023/6/12 2099/12/31
宁国市江尚春诊所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W56Y6X 江尚春 宁市监处罚[2023]9-38号 《安徽省价格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提供诊疗服务时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安徽省价格条例》第四十一条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17元,罚款人民币1000元,合计1017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01700 2023/6/12 209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