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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36D/202307-00004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35KV专线采购项目工程决算审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8 发布日期: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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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35KV专线采购项目工程决算审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8
发布日期: 2023-07-08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35KV专线采购项目工程决算审计
发布时间:2023-07-08 11:01 来源:宁国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宁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1月2日,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建的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35KV专线采购项目进行了审计。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宁国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35KV专线采购项目,位于宁国市港口生态园区。该项目线路总长度6.64公里,工作内容包括塔杆及架线工程、拆除工程、电缆排管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2019年6月20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邀请招标确定宣城南天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设计单位,中标价为59.55万元;2019年7月23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安徽大唐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监理单位,中标价为4.02万元。

2019年7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安徽国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施工单位,中标价1517万元(含暂列金80万元)。

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于2019年8月5日,合同工期120日历天,自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12月5日。2020年4月10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

二、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组织对该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为1533.78万元,审定价格为1512.97万元。

根据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账面反映,截止2022年10月底,共支付项目建设资金1576.54万元,其中:支付宣城南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服务费59.55万元,支付安徽大唐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4.02万元,支付安徽国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512.97万元。

三、审计评价

按相关审计准则要求,审计组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对现场工程量进行了核对。审计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变更审批履行不到位

该项目竣工结算变更签证资料仅提供工程量签证,未见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上述问题违反了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相关办法的要求。

审计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应按照变更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履行工程变更审程序。

(二)工程施工超计划工期

该项目合同工期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12月5日,工程于2019年8月5日开工,2020年4月10日完工,2020年4月10日组织竣工验收。

上述问题违反了本项目施工合同关于合同工期的相关约定。

审计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以保证工程进度。

(三)部分基本建设程序资料缺失

根据宁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19〕41号)文件,该项目已办理项目建议书,并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改委审批。但项目档案资料中未见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述问题违反了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收集、整理项目的各类资料,妥善管理档案资料,不断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应严格履行变更程序,严格按照《宁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完善签字盖章,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确保签证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准确详实。

(二)规范建设管理,强化履约意识。建设单位应统筹做好工程进度管理,妥善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格履行工程变更程序,已完工的项目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能够严格按照计划工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宁国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