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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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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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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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季度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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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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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6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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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第一批高企申报工作,推荐企业38家,其中重新认定23家,拟新认定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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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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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企业上报研发经费16亿元以上,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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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2年研发费用上报工作,上报金额17.2亿元,正式核定结果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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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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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新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组织开展关键性、共性技术攻关项目1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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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各领域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推荐项目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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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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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金融支撑,组织、协调发放小微企业“科技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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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技贷款签约8户,涉及资金2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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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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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科技奖励政策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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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一批政策兑现工作,843.2万元,待财政部门拨款后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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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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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1+4”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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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一对一”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督查,并对二季度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山核桃科技特派团按时间节点实施现代山核桃科技示范项目。组织詹氏、晥斛堂等创新创业基地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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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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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建设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力争完成省级众创空间1家,本市级孵化器2-3家;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团队)招引和培育;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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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入孵企业(团队)招引工作,招引科技型初创企业(团队)9家,其中科技型初创企业家,初创团队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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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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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同创新,对接高校院所,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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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开展了产学研对接活动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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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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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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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额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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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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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主阵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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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期摸排,拟推荐津北小学申报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津河学校、实验小学申报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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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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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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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科普宣传活动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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