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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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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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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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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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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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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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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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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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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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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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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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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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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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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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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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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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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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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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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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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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胖胖烟酒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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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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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8PB6HF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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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胖胖烟酒超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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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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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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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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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华盛小区商住楼7、8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待售的1袋“特好剥”山核桃包装袋上的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内容;执法人员对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依法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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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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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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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15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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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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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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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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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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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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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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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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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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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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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UKF6M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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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礼发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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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礼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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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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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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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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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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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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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35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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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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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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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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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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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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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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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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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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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UJEFM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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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淋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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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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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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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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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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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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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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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63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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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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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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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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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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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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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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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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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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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UKQBB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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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政龙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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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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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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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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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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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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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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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35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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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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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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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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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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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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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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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徽乡百味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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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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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8N084M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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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徽乡百味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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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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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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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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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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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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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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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红曲粉1袋;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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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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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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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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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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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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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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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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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百合日杂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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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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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8MXY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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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百合日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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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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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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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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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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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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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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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老干妈豆豉油辣椒1袋;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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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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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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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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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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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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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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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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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百合家园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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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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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Q3TL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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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百合家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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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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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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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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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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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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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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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王守义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4包;
2、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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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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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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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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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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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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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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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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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大杨水果蔬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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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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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8P3NH3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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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大杨水果蔬菜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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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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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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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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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的宁国市大杨水果蔬菜店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山核桃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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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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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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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山核桃3袋;
2、没收违法所得50元, 处以1500元的罚款,合计155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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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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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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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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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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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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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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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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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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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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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QQXRA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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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桂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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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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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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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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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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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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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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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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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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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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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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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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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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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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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忠康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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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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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PHHE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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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忠康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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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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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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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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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的宁国市忠康超市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香酥馍片、麻辣鸭头和甜橙复合果汁汽水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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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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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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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香酥馍片2袋、麻辣鸭头1袋和甜橙复合果汁汽水2瓶;
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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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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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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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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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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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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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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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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