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民政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306-0003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 139 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3〕25 号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6-02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306-0003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 139 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3〕25 号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6-02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 139 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2 15:09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韩筱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村区域范围的建议》关于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对村庄撤并调整工作的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21 年安徽省印发了《关于规范村庄撤并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1 、村庄建设应当加强党的领导,保持总体稳定。必须调整时,应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自治、 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坚持以民为本、尊重意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稳妥慎重的方针,制订调整方案,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2 、搬迁撤并类村庄应严格控制在以下情形:①生存条 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②因重大项目建 设需要搬迁撤并调整的;③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

       根据《指导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暂不涉及到村庄撤并调整包括村、 自然村的区域调整。对于您的建议,我局后期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模等情况进行充分的摸底调研,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规范村庄撤并调整工作程序,加强村组织建设和功能建设。

      同时聚焦“基层减负”,坚持把推动基层“减负增效”作为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聚焦“规范” , 2022年3月以来,我市制定并下发了《村(社区) 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文件明确:建立并严格执行村 (社区) 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上级部门不得把自己职责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确需村社区协助的,须经市级党委和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就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工作督查,确保村(社区) 减负工作落实到位。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民政局的各项工作!

      办复类别:A 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