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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301-00220 组配分类: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与标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3 发布日期: 2023-01-13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301-00220
组配分类: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与标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3
发布日期: 2023-01-13
【政策与标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发布时间:2023-01-13 15:25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转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 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现将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 以下简称《通知》 )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保障标准。根据《通知》要求,从 2023 年 1月 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 80 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不再区分一二级、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各县市区发放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市级制定的基础标准。

 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十四五”期间,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照护市场劳动力变化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贴标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各县市区民政、残联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市级标准基础上,及时合理调整本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强化政策落实。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按期足额发放到位;县级残联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测算并列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密切配合,确保春节前将当月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未能及时按规定足额发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县市区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和通报各县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发放情况以及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情况,请于 1月 18 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残联。

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 67 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民发[2021] 7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民务函[2022] 119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断改善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两项补贴标准。自 2023  1月 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 80 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各地发放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制定的基础标准。

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十四五”期间,在充分评估残疾人生活困难程度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基础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上年度全省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等情况,每年原则上按照 8.5%比例增长,使补贴标准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应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合理测算本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并适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同级政府确定。补贴标准调整情况应当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信息平台、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补贴精准发放。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加强补贴发放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一致。各地要坚持部门分工与协同推进相结合,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按照一致性、唯一性、对应性原则处理政策衔接事宜,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精准施补。

四、加强补贴资金保障。2023 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各地统筹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各项落实工作,市县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测算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预算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补贴及时足额、按月打卡发放。

各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及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