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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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304-0002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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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宁国市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2023-04-28 15:37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监督方式
(一)党建队建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开展理论宣讲,开设专栏宣传贯彻落实成效。2.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化党建品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党建+信访”“党建+法治”“党建+调解”等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责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阵地管理提升、突出问题整治“三大行动”。抓实新闻信息宣传、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4.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 年底前  0563-4022226  
(二)法治宁国建设 1.统筹做好依法治市工作。协调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年度述法评议。全面落实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调度机制。2.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抓实法治宁国建设规划、“八五”普法规划等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3.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聚焦法治建设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问题,推动实施2023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4.规范审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为第三人的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做好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为被申请人的检察监督案件办理。5.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果。6.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创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市。7.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程序,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各司法所 年底前  0563-4022226  
(三)社区矫正工作 1.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分期分级分类管理。常态化开展见面核查工作,结合定期走访、实地查访、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行动轨迹。2.优化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活动。制定矫正对象“必修+选修”学习教育清单,依法依规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避免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真正实现由“管得好”向“矫得好”转变。3.坚持和完善月矫情分析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社区矫正矫情分析办法》,加强隐患风险分析研判。4.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作用。深度推进村(社区)配合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村村通”质量。 社区矫正局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配合 年底前  0563-4022226  
(四)人民调解工作  1.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宣城市《关于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调解品牌和个性化调解室建设,推动打造特色“百姓评理说事点”。2完善优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实用实战实效”原则,做好市级“一站式”解纷平台搭建,完善市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3.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成果。 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配合 年底前  0563-4022226  
(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要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实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深度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公证处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配合 年底前  0563-402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