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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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3-0000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企业“一照多址”问题答疑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2 发布日期: 2023-03-02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3-0000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企业“一照多址”问题答疑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2
发布日期: 2023-03-02
宁国市企业“一照多址”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3-03-02 10:29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一多址是什么?

答:“一照多址”是指对于企业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且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于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应当申请增加经营场所备案登记。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多点开展经营。

二、一多址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1.企业登记机关为宣城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

2.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不一致或者在宣城市范围(含县、市、区)有多个经营场所;

3.备案经营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且不超过企业经营范围。

三、一多址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答:1.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2.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见附件2)。

四、一照多址办理需要哪些流程?

答:1.窗口办理,在市民之家二楼市场准入窗口;2.网上办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企业一次可选择办理多个经营场所备案;不再经营的,企业应当申请注销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登记机关现场发放《增加(注销)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见附件3)。

五、其它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企业应当在备案的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和《增加(注销)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等同于亮照经营。

2.企业在登记机关完成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企业注销登记的,经营场所备案登记同步予以注销(无需另行提交材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得在备案登记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附件:1.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申请书

      2.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3.增加(注销)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