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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302-00072 组配分类: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21 发布日期: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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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21
发布日期: 2023-02-21
宁国市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0:32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2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

(一)资金管理完成情况

1、资金筹集(5分)。截止2022年12月底,我市共筹集租赁住房资金871.104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798万元,本级预算安排73.1042万元。资金专款专用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自评得分5分。

2、资金分配(5分)。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制定出台了《宁国市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单位。自评得分5分。

预算执行(10分)。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出台了《关于对2022年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财绩[2022]389号),预算执行到位。自评得分10分。

4、资金使用管理(5分)。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自评得分5分。

(二)项目管理完成情况

1、项目库储备(10分)。我市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自评得分10分。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5分)。我市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按时安质的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自评得分5分。

(三)产出效益完成情况

1、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10分)。我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为新开工350套,截止2022年6月底,已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任务359套,完成率102.57%,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自评得分10分。

2、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8分)。我市2022年无新筹集公租房任务。自评得分8分。

3、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5分)。我市2022年租赁补贴年度计划为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50户。2022年1至12月共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03户,发放租赁补贴203.1万元,完成率200.86%。自评得分5分。

4、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5分)。我市高度重视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对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及时进行公租房配租或租赁补贴予以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率100%。其中:⑴租赁补贴保障城镇户籍低保住房困难家庭65户,补贴金额212,844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53户,补贴金额1,379,763元。⑵配租公租房保障城镇户籍低保住房困难家庭133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70户。自评得分5分。

5、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完成情况(7分)。我市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明确“十四五”期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约2000套(间)的建设目标,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原则,满足新市民、新青年等群体阶段性居住需求,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自评得分7分。

6、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7分)。我市积极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原则,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按照市场的逻辑,引导社会各方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9月2日出台《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22〕12号)文件,成立了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政府办等17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准入标准,建立了多部门联合审查和项目认定书发放制度,建立了与税务和水电气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政策。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力度。自评得分7分。

7、租赁住房运营管理(8分)。我市始终将提升保障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提升租赁住房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引进专业的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并制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让公租房小区的居民享受与商品房同等、同质的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二是对企业投资建设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其引进专业的服务企业进行后期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是我市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鼎减震橡胶职工宿舍(一期)已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四是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文件,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为主。同时,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接受政府指导,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设定;五是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明确房屋用于辖区内的本市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无保障性租赁住房违规经营、骗取政策、销售或变相销售行为发生。自评得分8分。

8、工程质量(5分)。我市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首先认真执行国家提出的“四严一追究”的要求,全力落实《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严格执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六制”,在工程项目管理实施中五大责任主体依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成立跟踪审计小组,对每个保障房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切实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可控。自评得分5分。

9、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我市把提升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的满意度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依托宁国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2022年度共发布了涉及住房保障信息170余条,第一时间将住房保障政策、项目进度、审核结果、房源分配和退出等信息对社会群众进行了公布。并在政民互动、市长热线、网络论坛等平台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未出现投诉、信访事件。同时,及时梳理工作中遇见的问题,积极采纳群众的建议,有针对性的优化调整政策获得服务对象的好评。经满意度调查和随机电话回访,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自评得分5分。

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