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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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2211-0010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2022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南字〔2022〕260 号
生成日期: 2022-11-18 发布日期: 2022-11-20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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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2022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南字〔2022〕260 号
生成日期: 2022-11-18
发布日期: 2022-11-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2022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0 08:00 来源: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南山街道 2022 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请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活动。

2022年11月18日

南山街道2022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

  三、宣传重点

  2022 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今年的“安全用药月”活动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和国家药监局、省市局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切实发挥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一)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领域成果。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突出展示我市当前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 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宣传改革创新的成果发展。展示药品监管工作亮点举措、重点领域能力建设成效,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提升药品监管形象。

  (三)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 落实省药品监管局“药安有我”实践活动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引导,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用药月”主题活动。11 月下旬,市场监管局将适时举行“2022 年宁国市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并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街道办事处将围绕活动主题, 结合村居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二)积极参加市场监管局举办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和药械化监管工作,持续提升药品检查员能力。

  (三)开展线下“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安全用药月期间,举办“安全用药大讲堂”示范巡讲活动,邀请执业药师、医学专家,举办安全用药健康讲座,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科普知识。

  (四)组织收看线上科普宣传活动。省局在安徽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安徽省安全用药大讲堂”栏目开设“安全用药,同心同行”专题,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等走进电台直播间就安全用药做直播访谈,各单位组织监管人员、监管对象收看访谈节目。

  (五)开展“安全用药公益行”活动。组织执业药师走进社区、学校等场所,现场开展用药咨询,解答公众日常关心的健康话题,宣讲药品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各村(居)举办 “安全用药大讲堂”、“安全用药公益行”活动。各村(居)要利用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药品安全知识,设立药品安全知识固定宣传栏,播放药品科普公益广告视频, 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

  (七)广泛发动当地药品经营企业,采取多形式多方位的药 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其门店电子显示屏和屏幕,播出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用语和安全用药公益广告(可从省局网站下载),组织执业药师开展用药咨询服务。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组织的第十一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通过“药葫芦娃”官方微信参与)。

  (八)积极邀请、协调当地媒体开展社会调查,随机采访, 有针对性地报道活动情况。动员社会各单位、社会团体自愿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紧扣公众关注的热点,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周密安排“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内容。严格执行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新冠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 、志愿者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二)创新形式求实效。各单位要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 利用本级宣传手段,发挥微视频、抖音、微信群等可视化手段宣传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着力提升宣传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严格纪律要求。各单位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搞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时注意积累资料, 及时总结活动成效、经验和做法。请各村居将安全用药月活动联系人、活动方案于 11 月 18日前、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于 12 月 10 日前分别报送街道二楼(203)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联系人:许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