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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301-00005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制度保障】霞西镇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8 发布日期: 2023-01-08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301-00005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制度保障】霞西镇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8
发布日期: 2023-01-08
【制度保障】霞西镇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08 15:24 来源:霞西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评议对象:镇政府各二级机构及各办公室。

第三条 评议内容:

(一)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单位、部门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及本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

(三)公开制度。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公开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公开程序是否系统全面等;

(四)公开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得到群众及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满意和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 评议方式:

(一)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群众发放,供群众评议;

(二)代表评议。由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特约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第五条 评议活动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评议情况由政府信息公开办汇总,并提出书面意见,向被评议的部门、单位或干部群众反馈。

第七条 对群众和各种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意见建议人做出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行整改。整改情况以网上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反馈。

第八条 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群众和各种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产生的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