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医保局> 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301-0000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培训及医保服务协议续签(2023年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6 发布日期: 2023-01-06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301-0000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培训及医保服务协议续签(2023年度)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6
发布日期: 2023-01-06
关于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培训及医保服务协议续签(2023年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08:20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2022年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08号)及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宣城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2023年度)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 1 月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0日,详见附件。

二、续签地点

市医保局稽核科

三、有关要求

(一)医保服务协议是医保部门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重要抓手,也是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保服务的行为指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协议续签工作,按要求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协议文本内容。

(二)请携带单位公章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续签登记表。

(三)各单位要自行在宁国市政府医保局网站确认协议正文,通过微信群下载协议打印,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另一份在协议签订后的15日内报同级医保行政部门备案。

(四)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协议培训和续签相关工作由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含协议打印、签字盖章);连锁零售药店分店的协议培训和续签相关工作由总店组织实施。有关培训材料由各单位自行保存。

(五)有关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培训考核工作拟于3至4月开展,具体情况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宁国市2023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安排表

 

 

宁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