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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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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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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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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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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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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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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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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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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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5.指导监督;
6.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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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级部署文件;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4.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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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精准正确;
2.指导督促实施,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和五年规划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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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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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
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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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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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工作意见;
2.工作指导;
3.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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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方案;
2.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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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意见制定年度清单;
2.检查指导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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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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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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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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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工作意见;
2.工作指导;
3.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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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方案;
2.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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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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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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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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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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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方案;
2.工作指导;
3.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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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方案;
2.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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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2.检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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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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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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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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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年度要点;
2.工作指导;
3.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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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级部署文件;
2.工作要点;
3。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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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2.检查各单位、各乡镇法宣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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