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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209-00045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209-00045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2-09-14 15:34 来源: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1200元不等的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360元,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子女死亡对象每人每年8160元,子女伤残6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