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指挥所
乡成立防汛指挥所,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副乡长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站、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司法所、电管所、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财政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南极小学、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所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防汛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乡防汛方案;组织全乡的防汛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防汛指挥所: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应急管理站:负责防汛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党政综合办公室:正确把握全乡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报道工作。
7、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乡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8、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为民服务中心: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0、财政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全乡防汛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乡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经费,并监督使用。
11、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
14、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5、南极小学:负责学校防汛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6、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 26日前报乡防汛指挥所办公室(电话:0563-4660001)。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乡防汛指挥所。
(二)预警标准
山洪预警标准划分表
警报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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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降雨量(mm)
|
警报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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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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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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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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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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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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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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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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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暴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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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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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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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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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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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准备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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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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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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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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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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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立即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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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警方式
预警方式采用广播、电话、短信、喇叭、报警器、铜锣等。村各级山洪防御网格责任人要及时关注村自动预警广播预警语音、手机短信、电话等预警信息,按预定的信息传递程序,通过电话或短信、锣、哨等传输的方法,实时传输雨、水情信息到每一户。
(四)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1)在收到市、乡防汛指挥部、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单位信息后,处理流程如下:
三级预警(暴雨预警):村防御工作组组长上岗指挥,并将信息通知到村主要干部及各工作人员;巡查信息员上岗工作,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它各应急分队人员待命。
二级预警(准备转移):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分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住户以及学校等有关单位;巡查预警信息员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频率,其它各应急分队上岗待命或工作;按照乡防御指挥部要求,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立即转移)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分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住户以及学校等有关单位;组长发布危险区、警戒区人员转移令,预警信息发送员发相应的危险区、警戒区人员转移信号;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和转移人员生活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抢险工作。
(2)与市、乡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根据降雨量和水位情况由村防御工作组组长发布启动预案命令;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乡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乡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措施;乡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乡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工作,服从乡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所,及时组织防汛工作;乡防汛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乡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乡防汛指挥所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六、转移安置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乡、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
根据山洪预警信息,在组织人员转移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一般情况下乡、村、组网格区域山洪防御指挥负责人应到岗指挥;紧急情况时,村、组网格区域山洪防御工作组领导班子应到岗指挥,严禁临阵缺岗。
2.转移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孕幼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严禁争先恐后、不服从指挥。
3.严禁在转移线路上搭建任何影响通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破坏安置地点的正常使用。
4.严禁将用于转移安置的工具或器材挪作他用。
七、抢灾救灾
1、抢险救灾准备
非汛期通过广播、标语、会议、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意识。
各村要配备电筒、锄头、铁锹等防汛抢险物资。在救灾阶段,由村防御山洪灾害领导组向乡山洪防御指挥部领取抢险物资和救灾生活必需品。
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出险的工程组织有效有序的抢险工作,避免险情的进一步扩大。
(3)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将安排转移人员返回原地,进行人员清点,如有人员牲畜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牲畜尸体。
(4)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发放粮食、衣物,做好安置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将村转移安置人员情况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区、乡防汛指挥部。
(5)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6)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水利工程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防御,查清安全隐患。
(7)组织人员修建临时道路、搭设临时供电线路,快速修复损坏公路和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交通和正常供电。
(8)组织有关人员对受损的水利工程进行修复,包括疏浚被堵塞的河道,修建防洪堤等,确保新建水利工程的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9)进入恢复性生产阶段。
(10)做好灾后统计、总结工作。
八、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乡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乡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乡为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乡综治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应急资金保障。财政管理办公室所牵头,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单位负责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保障。乡卫生院、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四)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乡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五)灾情核查。为民服务中心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防指。
(六)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 20 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乡防汛指挥所备案。
九、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以自然村为单元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造册,并作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及防雷知识等,利用会议、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3、防汛纪律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暴雨天气时驻村干部及村主要领导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居民做到日不入户,夜不入睡。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制度:①汛期各级防汛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及时通知乡、村主要领导上岗值班;③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④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⑤省、市、区防指领导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乡、村、组网格等相关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十、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报乡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南极乡2022年防汛抢险小分队名单
队 长:彭 飞
成 员:喻长进、李光华、谢宏星、谢 欢、谭亚洁、朱 军、蔡晓文、王敬文、方守家、江 钊、曹振华、朱荣清、刘 鑫、罗家军、麻 蕤、韩建华、胡锦宁、沈天文、王 平、方金波、钱起鹏、郑 钊、李 冕、陈 龙、刘 薇、孙 云、雷 昇、汪 喆
附件3:
南极乡水利工程及险工要段定位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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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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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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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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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定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村定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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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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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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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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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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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欢
|
|
朱成敖
|
|
|
2
|
杨狮村
|
凌村低洼带
|
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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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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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杨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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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狮段河道沿线
|
蔡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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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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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永宁村
|
下塔大塘
|
谢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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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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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永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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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树大塘
|
谢欢
|
|
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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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永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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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龙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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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蕤
|
|
任华
|
|
|
7
|
永宁村
|
永宁段河道沿线
|
胡锦宁
|
|
任华
|
|
|
8
|
永宁村
|
永宁集镇山洪灾害
|
谢欢
|
|
朱明华
|
|
|
9
|
龙川村
|
福山水电站
|
谭亚洁
|
|
刘国文
|
|
|
10
|
龙川村
|
龙川段河道沿线
|
谭亚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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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丽富
|
|
|
11
|
龙川村
|
石基坞大塘
|
方守家
|
|
洪丽富
|
|
|
12
|
龙川村
|
冯家塔山洪灾害
|
谭亚洁
|
|
许艳君
|
|
|
13
|
龙川村
|
曹口山洪灾害
|
方守家
|
|
许艳君
|
|
|
14
|
龙川村
|
龙川山洪灾害
|
谭亚洁
|
|
刘国文
|
|
|
15
|
南极村
|
联合水电站
|
李光华
|
|
周先华
|
|
|
16
|
南极村
|
老树湾低洼带
|
李光华
|
|
周先华
|
|
|
17
|
南极村
|
江村河道沿线
|
朱成丽
|
|
李印华
|
|
|
18
|
梅村村
|
梅村村一、二级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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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
|
|
汪伟
|
|
|
19
|
梅村村
|
南极漂流
|
李冕
|
|
汪伟
|
|
|
20
|
梅村村
|
梅村河道沿线
|
朱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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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露
|
|
|